1、任何药物的应用均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开药时先给医生说明,我已怀孕或我在备孕,让医生有所顾及.
2、能少用的药物绝不多用;可用可不用的,则不要用.根据治疗效果,尽量缩短用药疗程,及时减量或停药.但随便自行停药,缩短疗程则不可取.
3、必须用药时,则尽可能选用对胎儿无损害或影响小的药物;如因治疗需要而必须较长期应用某种可致畸的药物,则应听取医生建议,是否终止妊娠.对于某些副作用较大的药物,应咨询医生,是否需要停用药物一段时间后,再考虑妊娠.
4、切忌自己滥用药物或听信“偏方、秘方”,以防发生意外.就是急病,也别乱投医.
5、避免应用广告药品或不了解的新药,尤其不赞成滥用保健品.
6、服用药物时,注意包装上的“孕妇慎用、忌用、禁用”字样.医生不可能了解所有的药物,如有以上字样,应提醒医生是否在备孕期也能用.
7、孕妇误服致畸或可能致畸的药物后,应找医生根据自己的妊娠时间、用药量及用药时间长短,结合自己的年龄及胎次等问题综合考虑是否要终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