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吃花甲的禁忌

2015-04-14 亲子百科 358人浏览

花甲性寒,脾胃虚寒、腹泻便池的孕妇忌食,寒性胃痛腹痛者忌食,受凉感冒者忌食,不要食用未熟透的贝类,以免传染上肝炎等疾病.

花甲+田螺:同食会引起中毒,可以用胡荽解毒.

花甲+甘草:忌同食.

花甲肉+韭菜:炒食,可治肺结核、潮热、阴虚盗汗.

花甲粉+槐花:可治鼻出血、牙龈出血、出血性紫癜等.

花甲肉+青黛:可治慢性支气管炎.

花甲肉+百合+玉竹+淮山药:同煮汤食用,可治口干、干咳、心烦、手足心热等症.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