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证

独生子女证

《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为一种荣誉.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盛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独生子女证制度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国家对承诺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书面认可文件(类似于《结婚证》),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向国家承诺不再生育子女,国家发给你一个证书,证明你向国家作出过承诺,国家出台相应的独生子女奖励政策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就作为一个享受该政策的一个重要凭据.该制度以《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颁布实施将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了(《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盛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各省对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具体规定存在差异.主要差异表现在《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格式全国没有统一,申请表格,办理机关或有不同,具体申请条件也不尽相同.奖励项目、标准也各不相同.已知的办理时的一次性奖励费和独生子女保健费项目名称全国基本统一.

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

申办流程

1.居民填写申请表

2.单位或居委初审

3.计生办审核

4.区计生委审批

5.发证及奖励

所需材料

1.原配夫妻: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结婚证明;

2.离婚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

3.丧偶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丧偶的证明;

4.再婚对象: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结婚证明

独生子女证的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榷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3)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4)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4)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6)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不可以领证的情况: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

只有一个孩子的(〈细则〉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经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

独生子女证办理的注意事项

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领榷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凭自愿原则也可申请领证,但在《独生子女证》上要加盖“不再享受条例规定优惠政策”章

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5)未办理《生殖健康服务证》的,需补办后再办理此证.

独生子女证办理程序及补办程序

办理领榷《独生子女证》的程序

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榷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丧偶或离婚对象的领证程序

4)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榷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5)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

6)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其他情况的领证程序

7)夫妻双方的常住户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户口在外地的,经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后,按照“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办理.

8)夫妻一方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另一方为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补办程序

《独生子女证》丢失后需要到原发证机关补办.具体程序如下:先到单位或居委会开证明信,再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夫妻2寸合影4张到街道办事处填表,最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补办.

独生子女证有什么用

我们惯常所说的“独生子女证”,其实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许多父母不清楚办理这个证有什么用,可以带来哪些好处?其实为了支持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各省市都出台了相对独生子女父母的优惠政策.

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分析

一对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内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没有单位的和农村居民,经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核实),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三)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四)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六)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这个只是国家的相关规定,其中独生子女费,每个单位还会依据自己不同的情况,给予更多的奖励费用,最低不得低于每月10元的标准.并且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是由办理“独生子女证”当月开始的,所以推荐父母在宝宝生后尽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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