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什么是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maternity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2011年12月,北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做出调整,北京非京籍职工从2012年起可享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将不低于单位平均工资.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的其中一项,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参保范围

所在城市常住户口的职工和持有所在城市工作居住证的外埠人员;及在北京工作并参加生育保险的外埠人员.

生育保险的保险制度和费用缴纳

保险制度

我国生育保险的现状是实行两种制度并存:

第一种是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负担生育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和生育医疗费.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女职工怀孕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二种是生育社会保险.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应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缴费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支出情况等确定,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职工个人不缴费.参保单位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其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以及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

费用缴纳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北京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企业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0.80%缴纳生育保险费;

广州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企业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0.85%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怎么申请办理?

申报缴费

1、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2、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

2)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

3)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

保险待遇

1、申报条件

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3)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2、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办理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待遇是怎样的?

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 X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①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晚育假增加15天;

④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⑤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⑥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营养补助

①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②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男性职工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领榷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

注:生育保险津贴办理时间为: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医疗费用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1)生育的医疗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生育保险金

生育保险金=生育津贴+医疗补助金津贴:以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1、正常生育的按3个月(90天)计发2、晚育的按3.5个月(105天)计发3、生育并已领榷独子证》的按4.17个月(125天)计发4、晚育并已领榷独子证》的按4.67个月(140天)计发医疗补助金:以特区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1、正常生育的按2个月计发2、剖腹产或多胞胎的按4个月计发.

女性生育保险报销比列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性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生育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女性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女性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性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性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女性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条件: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不超过本单位工资总额 1%的生育保险费用,国家则采取税前列支的办法来间接资助,可见生育社会保险费用仍然由用人单位负担.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女性的生育保险则由国家财政单独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由本单位承担女性的生育费用.

比例标准:女性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性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性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生育保险报销时间及费用

生育保险报销时间

生育保险需连续缴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

生育保险报销多少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生育保险政策强调,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我国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凡是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第二胎也是可以享受有关生育保险待遇的。生育津贴规定:“女职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一婴,产假增加15天;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可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企业具体规定”计算。

一、生育保险待遇如何申领或支付

1.生育生活津贴

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2.产前检查费

由职工个人全额垫付,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 你们了解多少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指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的条件,其基本条件是女职工或男职工的配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另外,用人单位理应依法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未依法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标准,承担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生育保险报销期限

1、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2、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4、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非报销项目

一、不符合国家和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及相关就医管理规定的费用;

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费用;

三、因为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

四、分娩期外治疗生育并发症的费用。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及标准

生育保险基金对参保职工的生育医疗费(包括产前检查费、接生费、输血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实行限额补贴。

答:

生育医疗费补贴支付标准:(2010年7月1日起执行)

文件依据:关于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及待遇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市人社发〔2010〕286号)

生育医疗费(包括产前检查费、接生费、输血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补贴标准: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分娩或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住院分娩医疗费补贴标准:

①剖宫产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6000元;

②阴式产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4000元;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3)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350元。

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补贴标准:

(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皮下埋植)术补贴最高不得超过300元;

(2)绝育手术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3)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手术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500元。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