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新政策 你是否满足生二胎的标准

2015-06-30 安全知识 439人浏览
由70年代初的“只生一胎”,到本世纪初调整到“双独二胎”,演变成现在“单独二胎”。自从“单独二胎”政策放开后,二胎就成为了许多家庭的热门话题。

一、哪些人群符合生二胎的政策

各省市规定具体情况咨询当地计生部门。以北京举例,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才可以申请生育二胎:

1、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2、夫妻双方有一方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3、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4、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5、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6、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

7、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8、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9、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

另外,有其他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需经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依照本条例规定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

二、二胎准生证

结婚时达到法定或规定婚龄的,可在女方怀孕三个月内到户口所在街道计生办申请办理准生证。当事人在孕前向单位提出申请,再由单位向所辖办事处计生办提出申请。申请时需同时提交具备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证明;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三、生二胎可以休产假么?

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均可依法享受相应的产假等福利待遇。女职工一般单胎顺产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各地可能有不同,可咨询所在地计生委。

四、哪些人群不适宜生育二胎?

1、男女任何一方经医学检查,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的遗传性疾病,如各种出生缺陷(先天畸形、遗传病、先天代谢疾病以及不明原因的功能异常);

2、患有严重的精神心理疾患(抑郁症、精神分裂症);

3、任何一方具有吸毒等严重不良嗜好;

4、女方子宫不具备妊娠功能或严重躯体疾病不能承受妊娠,如严重心脏病、结核活动期,癫痫、恶性肿瘤、肝炎、肾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小板减少)。

5、有高血压、糖尿病、肝炎、肾炎、结缔组织病、甲状腺疾病、血小板减少、胆囊疾病、性病、子宫肌瘤、卵巢囊肿等基础疾病者,应在疾病稳定、控制良好后怀孕,但应咨询再次怀孕后对原有疾病的影响及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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