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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艺人郑俊英涉集体性侵获刑!被性侵后怎么办?

2020-9-24 13:56| 发布者: sn_yls| 查看: 1280| 评论: 0 |来自:

韩联社9月24日消息,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今天对涉嫌实施集体性侵的歌手郑俊英和崔钟训进行终审判决,裁定维持二审判决。由此,郑俊英和崔钟训最终分别获刑5年和2年6个月。郑俊英和崔钟训涉嫌于2016年1月和3月对醉酒 ...

韩联社9月24日消息,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今天对涉嫌实施集体性侵的歌手郑俊英和崔钟训进行终审判决,裁定维持二审判决。由此,郑俊英和崔钟训最终分别获刑5年和2年6个月。


郑俊英和崔钟训涉嫌于2016年1月和3月对醉酒的女性实施集体性侵而被公诉。郑俊英还涉嫌于2015年底在多名艺人参与的聊天室里散播自己偷拍的性爱视频多达11次。郑俊英和崔钟训在一审中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和5年,并在二审判决中分别获刑5年和2年6个月。此后,两人均不服二审判决并提出上诉。

如果把一个人的身体比作一栋房子的话,日本记者伊藤诗织写道,“我的家在我睡着的时候被破坏了,连敲门声都没有,甚至连每天使用的抽屉里面都被搞得一团乱”。

这个门都没敲就闯进她“家”的人,是比她大23岁的时任日本TBS(东京广播电视台)驻华盛顿分局局长、日本首相安倍晋三传记的作者山口敬之。伊藤控告山口于2015年4月30日对自己实施了强奸。

然而,经过两年多的调查取证,2017年9月22日,检方对此案的最终意见是“不予起诉”,负责案件的检察官对伊藤说:事件发生在私密空间内,是一个“黑箱”,没有第三者知道。但伊藤没有放弃,她将自己的经历写成了一本书,就以《黑箱》命名。在书的前言中,她说,“截至今日,多少个日子里,我作为当事人,作为一名新闻记者,专心致志,不断向这只‘黑箱’投以光束,然而,越是试图打开这只‘黑箱’,就越是在日本的调查机构和司法体系中发现更多的‘黑箱’。”

这样的事情并不罕见。两年前的4月27日,被补课老师强奸的台湾作家林奕含在家自缢身亡,年仅26岁。自杀前,她给大学好友发去信息:“I wish so much that I was killed the first time I got raped(我多希望,在我第一次被强奸的时候,我就已经死了)。”而涉嫌性侵她的补课老师陈星因证据不足而不被起诉。

生前,林奕含把这段经历写成小说《房思琪的初恋乐园》,讲述了13岁的少女房思琪被邻居的补课老师李国华诱奸、性虐待的故事:“他硬插进来,而我为此道歉。”两年过去了,还有很多读者在看这本书,在网络上留言,他们心疼林奕含,“怎么会有这么勇敢的人,一刀一刀切开自己给别人看”,他们感谢林奕含,用生命作的警醒。

最近,《黑箱》也在大陆出版了,伊藤对中国读者写道:“直到现在,我们仍对反复出现的性别歧视、性暴力习以为常,我们避忌谈这些事,我们的声音被压制,被迫沉默。无论我们生在哪里,在怎样的环境成长,所有这些歧视、骚扰和暴力都不应被容忍。”

经过了“核爆”的人

伊藤诗织

2015年4月30日傍晚六点四十分,26岁的伊藤结束了一天的工作,乘车向惠比寿出发。她和山口相约在一家居酒屋见面。伊藤与山口相识于纽约,彼时伊藤正在纽约大学攻读新闻与摄影专业,迫于学费的压力,她利用课余时间在酒吧打工。有一天,听说伊藤是新闻专业的学生后,一位客人指着身边的中年男士说,“他就是TBS驻华盛顿分局的局长哟”。这个人就是山口敬之,他很爽快地接话:“我自己也是记者,能遇到你这样有新闻理想的人,真的很高兴。”

后来,山口还向伊藤引荐了TBS驻纽约分局的局长,并在工作场合与其打过一两次照面,伊藤对两人关系的评价是,说不上近也说不上远,只是一个从来没有单独会面过的熟人。

当时,伊藤已经毕业并返回日本实习,想要寻求回美国工作的机会,于是她再次联系了山口。山口的回复依然非常热情,承诺帮她争取TBS华盛顿分局制作人的工作,但在后续的邮件中,山口表示,签证的问题可能会有些麻烦,并以此为由约伊藤在惠比寿面谈。

两人先到了一家居酒屋,山口说这里并非今晚正式用餐的地方,只是先喝两杯。于是两人点了几串烤串,一些小菜,伊藤喝了两杯啤酒,一两杯红酒,她自信酒量非常好,并没有觉得过量了。九点四十分左右,两人离开第一家店,步行去附近的一家寿司店。在去寿司店的路上,山口指着路边的餐厅对伊藤说,“这家店我和前XX官员和XX先生来过”,并随口列举了几位著名政客或前任总理大臣的名字。他的这番举动,更加强化了他作为一个跻身于权力核心的记者的形象。

伊藤印象中,两人在寿司店喝了两合酒(一合大约相当于180毫升)之后,她去了一趟洗手间——后来她怀疑山口趁此机会向她的酒里下了迷药——回来之后,又点了第三合酒,但她不记得具体喝没喝了,只记得忽然感到一阵难受,再度起身去洗手间,一进洗手间立刻晕得天旋地转,跌坐在马桶盖上,此后便不省人事了。

再次醒来是源于一阵剧痛,伊藤感到自己正躺在床上,被什么东西重重地压着。头昏昏沉沉,却完全没有宿醉时胸口滞闷的感觉,同时,下腹撕裂般的疼痛和涌入眼前的画面,让她意识到自己遭遇了什么。

伊藤一直喊痛,山口却丝毫没有停下动作的意思,这时伊藤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必须马上逃离这里。但山口的力气大到无法反抗,伊藤有一瞬间觉得自己要被杀掉了。

“在成为强奸的受害者之前,我并不理解性犯罪究竟多么暴力,或者说,它具有怎样的破坏力,”伊藤在书中写道,“在别人看来,我依然穿着和昨天相同的一身衣服,整个人也没有多大的改变,然而,我却确确实实不再是昨天的我了”,“仿佛被杀掉,变成了一具行尸走肉”。

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韩国电影《素媛》让观众看到此类案件受害者在余下的人生中将面临着怎样的艰难与折磨。电影中,身心遭受重创的小女孩经过治疗后腰间多了一个便袋,伴随她阴霾密布的余生。

林奕含在书中曾用“我是从前的我的赝品”来形容强奸给她带来的伤害,“她确确实实感觉到心里有什么东西被他捅死了”。林奕含的精神科医师在认识她几年之后对她说,“你是经过越战的人”;然后又过了几年,医师对她说,“你是经过集中营的人”;后来医师又对她说,“你是经过了核爆的人”。

写完《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也没有让林奕含稍微解脱一点,她每天最常想的就三件事:“第一件事就是我今天要不要吃宵夜,第二件事是我今天要不要吃止痛药,第三件事情是我今天要不要去自杀。”

书在台湾出版后很畅销,但林奕含依然觉得自己是个废物:“为什么?书中的李国华,他仍然在执业,我走在路上我还看得到他的招牌,他并没有死,他也不会死,而这样的事情仍然在发生。”

说完这段话八天后,林奕含在台北家中自缢身亡。

自愿的高墙

伊藤诗织在纪录片《日本之耻》中讲述自己被性侵的遭遇

2016年7月22日,伊藤通过律师收到了负责她的案子的检察官K的最终回复,检方判定不予起诉,一年多的司法程序走到尽头,面对这样的结果,伊藤一方面感到不出所料,另一方面,又陷入深深的无力感。

七月中旬两人见面时,检察官K就向伊藤坦陈了诉讼的困难。他说,在日本,想确立性犯罪非常困难,因为日本的刑法有重视犯罪嫌疑人主观动机的倾向,但嫌疑人主动承认性侵的案例极为罕见,他们都是坚称,性关系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发生的,只要嫌疑人不认罪,法律就很难判定他有罪。

山口是肯定不会承认自己强奸的,事实上,伊藤还曾经对此抱有希望,希望通过邮件让对方承认些什么。但在山口笔下,自己一直是那个悉心照顾醉到不省人事的伊藤的正直长辈,至于在酒店房间的“黑箱”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山口在邮件中是这样说的:“……你忽然站起来,去了洗手间,回来就爬到了我的床上,当时你还很清醒,对我说‘不小心喝多了’。我自己也在有几分醉意的情况下,你这么漂亮的女生半裸着爬到我床上,自然会发生点什么。”

不仅如此,山口还将强奸的责任怪到伊藤身上,称“你要是能像平时那样好好用餐、正常回家的话,根本什么都不会发生”。

这似乎从侧面印证了检察官K的话,山口的确是个“无耻之徒”,早就熟稔于这套伎俩,在伊藤的案子之外,他肯定还对其他女性做过同样的事情。换句话说,山口很可能是一个“熟人强奸惯犯”。

“熟人强奸”这一概念最早由美国女性主义作家戴安娜·罗素于1978年提出,它泛指所有在加害者和受害者认识彼此的情况下发生的强奸。1988年,美国记者罗宾·沃肖写出了一本关于“熟人强奸”的里程碑式的著作《我从不称其为强奸》(I Never Called It Rape),这是一本关于全美范围内熟人强奸和约会强奸现象的调查报告。报告指出,每四位受访者中就有一位曾遭遇过强奸或强奸未遂,其中84%的受害者认识强奸者,而还有27%的女性曾经遭遇过强奸,但她们自己并不认为那是强奸。

伊藤在书中也写道,她虽然清楚自己在他人的强迫之下发生了性关系,但她并没有立刻意识到,这就是强奸。林奕含也是如此,在事情发生后的八年里,她都没有寻求外界的帮助,她强迫自己“爱”上诱奸的老师,希望能宽慰自己。而在林奕含自杀后,陈星也辩称他们是恋爱关系。

这与长期以来人们对强奸的错误印象有关,仿佛只有在突然遭到陌生人的暴力袭击之后发生的非自愿的性关系,才能称作强奸。不仅受害者存在这种认知偏差,加害者也一样,许多对于“隐藏强奸犯”(即未被指控的强奸犯)的调查都显示,承认自己曾经在对方不自愿的情况下与其发生过性行为并不困难,甚至一些人还十分坦率,但他们并不会——甚至极力避免——使用“强奸”这个词。对他们来说,这只是一场误会、一次不太愉快的约会、一个能占就占的便宜。

指控熟人强奸的困难在于,受害者是否自愿非常难于证明。除了具体举证的困难之外,还由于父权文化下,男性和女性对于“同意的边界”有非常不同的理解。日本NHK电视台曾做过这样一份调查:以下哪种行为会让对方误解你已“同意上床”,其中单独用餐占到11%,单独饮酒27%,单独乘车25%,穿暴露的衣服23%,喝到烂醉35%。

陌生人强奸的受害者也同样遭受着折磨。非虚构作品《女人无名》的作者艾米莉·温斯洛曾在美国匹兹堡遭遇了一名陌生男子的入室强奸。在此后的二十年里,她一直在敦促警察侦办此案。“我每隔两年打电话给警察局,像个乞丐似的请求他们重新查看我的案件;办案人员走马灯似的换着,为此我必须不断跟新来的警探沟通,向他们解释我是谁,并解释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美国人类学家Cathy Winkler也曾被陌生人强奸,她在自述文章中描述被性侵害时,因为加害者有危害到她生命危险的可能,所以她表面上须要配合加害者,以避免自己被杀害,虽然她表面配合,但内心却十分清楚地知道自己是不愿意发生这段性关系的。“任何关于性的暴力,都是整个社会一起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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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本是《国土安全》

被老师诱奸这件事改变了林奕含的一生,接受完这个视频采访八天后,她就自杀了

在配合警方调查的过程中,伊藤身心俱疲。她不仅将整个事情的前因后果复述了无数遍,接受了许多人的询问——包括“你是处女吗”这类与案情完全无关并且侵犯个人隐私的问题——甚至还配合完成了“案发过程还原”。

终于,在立案一年多之后,伊藤等到了警方即将在机场对山口实施抓捕的消息。但就在抓捕当天,行动却突然被叫停了,负责案件的警员A也被调离。后来伊藤才得知,叫停行动的,是警视厅的最高层。

叫停抓捕、不予起诉、申诉失败,司法途径就这样走到了尽头。伊藤试着联系了几家日本媒体,得到的反馈却很冷淡:“假如山口被逮捕,倒是可以成为新闻,‘未被逮捕’该怎样报道呢?”

最终,伊藤决定自己召开一次记者会,直接面对媒体和公众讲出她的遭遇,但她真正想说的,不仅是她个人的遭遇,而是每一个性侵受害者都必须面对的法律的漏洞、调查的不公,以及整个社会环境对受害者的冷漠、污名化。

伊藤应该以怎样的形象面对媒体呢?她应该愤怒吗?这也是她遭到强奸后经常问自己的一个问题。当她向家人坦陈了自己的遭遇后,父亲的第一反应就是,“你干嘛不更愤怒一点呢?你应该生气啊!”她去警局配合调查,警察也对她说,“你要哭得更凶一点,更愤怒一点,不然人家感受不到的。受害者就该有个受害者的样子。”

受害者该是什么样子?应该泣不成声、歇斯底里吗?事实上,很多受害者根本无暇为愤怒而燃烧能量,协助警方调查,平静、理性地一次次讲述事实,这本身就需要消耗很大的精力了,如果每次谈到强奸,都让自己的情绪处于毫无保护的裸露状态,受害者的身心都会崩溃。

如果不愤怒,那受害者应该悲伤吗?至少应该显得纯洁无辜吧?在召开记者会之前,一位媒体前辈好心建议伊藤,“最好穿一身黑色套装”,伊藤的回答很坚决:“我绝对不会穿的。”“受害者身穿白色衬衫,扣子密密实实扣到卡住下巴,脸上带着一抹忧伤之色,我想打碎这套不知由什么人建构起来的受害者人设。”

强奸艾米莉·温斯洛的罪犯终于落网了,温斯洛将要出庭作证。出庭之前,温斯洛抑制不住地想象陪审团将会如何看待她。“假如他们要给我的案子定罪,就得要求我成为一个完美的、内心破碎的小公主。我这么说完全是因为我就是这样一个近乎完美的受害者:强奸案发生时,我是一个内心虔诚、头脑冷静的处女(温斯洛因宗教信仰而守贞),现如今我已为人妻、为人母,如果我说他干了我,那我就跟这样的完美形象丝毫不沾边了。”

温斯洛精心准备了出庭要穿的衣服,还打算化个妆、吹个头发,她知道陪审团会在心里偷偷给她打分,判断她是不是真的“值得被强奸”。她知道自己人到中年、生了两个孩子,加上长期伏案工作,身材已经臃肿,但她还是在书里补充了一句,自己年轻时是十分漂亮的——言下之意,当时的她“值得”成为一个强奸的受害者。

伊藤在书中也回忆了她小时候在泳池里被一个成年男人猥亵的经历。“我被一个男的摸了。”小伊藤委屈地对妈妈说,眼泪随即夺眶而出。“就是因为穿了可爱的比基尼呀。”妈妈的朋友说。她或许是出于好意,想要安慰她,但小伊藤却被这句话“击倒”了,“错的人是我吗?难道穿什么衣服,都必须小心选择吗?”

去年,比利时布鲁塞尔举办了一场名为“你当时穿了什么”(What were youwearing)的展览,展厅的墙上钉着18位女孩遭到性侵时所穿的衣服,旁边附有一段简短的文字,记录了衣服主人被性侵的经过。这些衣服既不性感、也不暴露,它们就是再普通不过的日常服饰:松垮的T恤和运动裤、成套的睡衣、衬衫和牛仔裤等等。展览意在告诉参观者,强奸与受害者的穿着无关,美或外露的女性特征,不是施暴的借口。

除此之外,“完美受害者”的另一个重要指标是所谓“受害的程度”。温斯洛在开庭前阅读了另一位受害者呈送给法庭的“受害说明”,其中记录了持续的身体损伤、职业影响、反复的自杀倾向、对性爱的恐惧、创伤后应激障碍和长期的忧郁症困扰。“这些症状我都没有,我算哪门子受害者?”温斯洛这样问自己。能够从阴影里走出来,本应是一场胜利,但温斯洛却感到对自己“失望了”,仿佛她恢复得越好,伤害她的人就越能得到宽耍恕。“这种以我的恢复情况来衡量强奸犯的恶劣程度的标准,在我看来有失公平。”

同样的纠结也困扰着伊藤,她的心理医生介绍给她一种叫做EMDR的身心重建疗法,可以通过快速眼球转动来抑制情绪、忘记伤痛。但伊藤却陷入了矛盾,一方面,减轻自己的PTSD(创伤后应激障碍)症状是她梦寐以求的事情,另一方面,她又担心,这种神奇的特殊疗法,会不会使她一直以来对性侵问题抱有的危机感也随之淡漠了呢?

一旦决定说出自己的遭遇,是否就意味着要终生背负受害者的名号生活?这是伊藤在召开记者会之前最大的顾虑,何况,相比于温斯洛,她实在算不上是一个“完美的受害者”。果不其然,公开了自己的受害者身份后,各种猜测、诋毁、污蔑接连而来,有人说她这么做是为了出风头、博出位,有人说她和山口的交往原本就是个桃色陷阱,是仙人跳,背后有政治势力的指使,更离谱的谣言甚至说她是朝鲜间谍、喜欢玩SM的肉食女……

在林奕含逝世两周年纪念活动上,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吴利娟指出,林奕含是一个“完美受害者”,但是绝大多数的性骚扰、性侵、强奸案里的当事人,绝对做不到完美的,除非她最后自杀。“这个过程当中你会发现,很多的矛头都试图去找受害女性的各种犹豫,她的各种纠结,她的各种摇摆,如果她当中出现了这些情况,大家就会觉得,你的证词可能就是有问题的,一下就会觉得你的控告背后有什么阴谋,或者是为了金钱,或者是为了出名,各种见不得光的诉求。这种思维方式对女性的要求是,你要么做烈女,要么做婊子,不可能存在一个中间状态。如果女方在这个过程当中因为各种因素,不好意思直接拒绝对方,比如顾虑对方有权有势,能给她带来资源,她要尽量地让局面比较缓和,就会被认为是女方想利用这个男人,最后就是活该。”

即使是林奕含,身后还遭到了陈星的各种抹黑,试图转移舆论的风向。一位读者在看了《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后评论道:“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无意识地站在了施暴者的一方,成为了施暴者的同谋。女儿们总是被教育不能穿暴露的衣服、晚上不能独行、不能晚归……总之要保护好自己,否则就是不检点,可是很少人会教育儿子不要伤害别人家的女儿,甚至以会拱白菜为荣,真是恶臭的理论。裙子短从来不可以是被奸污的理由。性侵貌似是个小概率事件,很多人也从不觉得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然而对于个人而言,这是一只薛定谔的猫,因为只有0和100%发生两种可能。性暴力就像一场屠杀,走过危机四伏的成长,我们每个人都是幸存者。”

召开记者会之后,伊藤还不断收到恐吓信和死亡威胁,不得不离开日本,搬到伦敦生活。在接受一家法国电视台连线采访时,主播问伊藤,被指控强奸之后,山口有遭到任何抵制,或者成为了日本的韦恩斯坦吗?伊藤答不上来,她只是说,自己站出来并不是为了指控山口,而是为了改变日本的法律和社会援助系统,让与她有同样遭遇的女性,不至于像她一样孤立无援。

女性遭遇性骚扰、性侵应该怎么处理?

性骚扰的定义

1、对你施加性相关的言语和行为,而且明示或暗示,是否与之合作或屈从是你个人在学习、进修、升学、就业、生活环境以及参与学校活动方面能否顺利得到机会或获取更多好处的前提条件;

2、有人对你,或者对于工作和学习环境里其他人,施加与性有关的语言与行为,影响了你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并且对于学习、深造、就业和生活方面造成了恐吓、威胁、冒犯、或迫害。要注意,性骚扰也可能发生于同性之间,受害者可能是任一性别。

性骚扰的方式

根据广州新媒体女性网络联合编制的《反制性骚扰,你也可以》指出,构成性骚扰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性挑逗:

不受欢迎的、不合时宜的、冒犯的性接近,包括不受欢迎的性语言,个人关注,身体触碰和性举动。譬如以跟踪、挡住去路等方式进行施压;故意触碰对方的肢体(掀裙子、趁机抚摸胸部及其他身体的部分或暴露性器官等)等俗称“吃豆腐”的行为。

性贿赂:

以利益承诺、利诱方式要求他人从事与性有关的行为或与性相关的活动。譬如:厦大博导性骚扰女学生事件;校方、院系领导、学科带头人、任课教师或辅导员等,以约会或发生性接近行为,作为加分、及格、好的成绩、推荐升学、介绍就业等特别优待的条件。

性胁迫:

以利益承诺、利诱方式要求他人从事与性有关的行为或与性相关的活动。例如:老师以成绩、重修、开除学籍等威胁学生,要求学生提供性服务。

性迫害:

恶劣的性迫害(如强迫性的接触,抚摸,抓揉)或性侵害。性迫害在法律上已经构成强制猥亵或强奸。

性骚扰维权渠道

关注性骚扰议题的机构不多,但还是有的。如果遇到性骚扰,可以向关注性骚扰议题的社会机构求助。

一、公益机构

1. 广州性别教育中心,联系方式:weitingiting2015@gmail.com.

2. 为平妇女权益机构,求助热线:15117905157,求助微信:equality-beijing。

3. 源众受暴妇女儿童法律咨询热线,求助电话:17701242202

4. 广州新媒体女性:gzxmtnx@gmail.com

第二、公共部门

1.全国妇联:12338

2.公安:110

第三、专项服务

1. 自杀干预:广州上馨心理生命24热线: 400-161-9995(24小时)

2. 自杀干预:北京市心理援助热线:全球三大危机干预中心之一,亚洲最大的心理援助热线座机800-810-1117,手机拨打010-8295 1332。(24小时)

3.法律服务和心理介入:广东成说律师事务所020-87004456

性骚扰证据收集指引

尽管很多学者及国外法中主张性骚扰案件应遵循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但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中,性骚扰案件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性骚扰案件往往发生在一瞬间,要取得人证物证都不容易。而职场、校园中的权力型性骚扰,施暴者往往有前科,而受害者往往选择忍气吞声,尽管性骚扰多次发生,但证据可能淹没在时间当中。所以,无论你想不想好报警,请收集证据。

(1) 如果是公共场所,留意事发现场或附近是否有监控,报警要求封存、调取视频(广州有超过60万台监控,基本能达到全覆盖);

(2) 遭遇性骚扰后,详细记录时间、地点、人物、衣着、行为、感受等;

(3) 证明发生过性骚扰的聊天记录、录音、邮件(最好可以展示出我方坚决反对态度)或物证;

(4) 对方承认性骚扰的证据,例如保证书、录音、聊天记录等(第一次摊牌的很重要);

(5) 证人证言:事发时的目击证人(须记录目击证人的联系方式);知情的同事、朋友、老师等(所以遇到性骚扰最好可以告诉别人,他人以后可以证明你为制止性骚扰所作的努力以及对你的影响);其他遭遇过该施暴者性骚扰的受害者;

(6) 向有关部门机构求助记录:如公安、妇联、用人单位、学校、公益机构等。

(7) 证明精神损害程度的证据:精神科门诊病历、诊断证明、医疗发票、心理咨询记录(求助时应说明自己遭遇性骚扰的事实,让咨询师如实记录,以便法院推断性骚扰和精神损害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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