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布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清单,这些地方能开证明】 以下五种情况不能接种疫苗: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对疫苗有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未控制癫痫及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征、脱髓鞘疾病等)患者。); 4.正在发热者、患有急性疾病、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或患有无法控制的严重慢性疾病的患者; 5.妊娠期妇女。 办理接种禁忌证明需提供哪些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 2.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出院小结、疾病证明等有关资料。 (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合肥市将全面启动健康码和疫苗接种记录“两码”联合排查】 为有效防控常态化疫情,尽快筑牢免疫屏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近日,合肥市将在合肥市公共场所实施新冠肺炎健康码和疫苗接种记录“两码”联查。 1.自8月18日起,全市办公楼、住宅小区、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旅游景点、游乐场所、电影院、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全面推行新冠肺炎健康码和疫苗接种记录“两码”联合排查。 2.、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会议和培训。原则上不允许那些没有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的人参加。 3.对未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禁忌症除外)并造成新冠肺炎感染的人员,将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4.希望广大市民在进出城市公共场所时,积极配合相关管理单位,落实“两码”联合排查要求。为避免疫苗接种不及时给出行和工作带来不便,请未接种过疫苗的市民尽早无禁忌接种,确保尽早接种。大家携起手来,共同努力,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共同维护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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