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半双胞胎哥哥翻窗不慎从13楼坠亡 小区物业有责任吗?

2023-05-16 12:01:34 作者:sn_ply 194人浏览

  5月13日下午,江西景德镇一名5岁半的男童,从银湖新都小区某栋13楼的楼道窗口坠楼,经过5个小时的抢救,男童还是不幸身亡。15日,男童家属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坠楼的男童还有一个双胞胎弟弟,他们认为家长存在监管过失,但小区物业也应担责。社区回应称正在协调。
  事发13日下午5时许,一段视频显示,有居民发现一栋单元楼下的绿化带中躺着一个孩子,居民大声喊是谁家的孩子坠楼了。15日,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坠楼的孩子姓吴,才5岁半,坠楼后被送医救治,但当晚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坠楼男童的父亲吴先生称,家里有一对双胞胎儿子,一家四口搬到该小区才一年。事发前,妻子正在厨房做饭,两个孩子在客厅写作业。妻子突然听到楼下有人喊,于是就去看两个孩子,结果只在房间内找到了小儿子。事发后,有邻居用摩托车将孩子送往附近的一家小医院,但孩子伤得太重,又由120转入当地另外一家医院。孩子送到医院,经过5个多小时的抢救后,失去了生命体征。妻子因为伤心,多次哭晕死过去。
  孩子的舅舅徐先生说,事后据警方调查,孩子是从13楼楼道坠楼,排除案件可能。妹妹一家住在10楼,孩子为何去13楼,家长并不清楚。
  “如果窗户上有防护措施,悲剧可能不会发生。”徐先生称,13楼楼道里的窗户属于全开状态,窗户下墙只有1米来高,外甥身高米左右,家长也不知道孩子是怎么爬上窗台,进而坠楼的。

  徐先生还认为,此事家长存在监管过失,但小区物业也应该担负一定的责任。

  针对这种情况,目前,网上对父母的态度,已经产生争议。有不少网友认为“为什么不看好自己的孩子?跟物业有什么关系?”也有网友认为,“这种情况虽然很可惜,但是也不能乱咬,社会乱象就是这样的影响造成的,整天占不占理都索赔,无非就是让赔钱呗,败坏风气”。
  孩子才5岁半,对危险的认识和防范几乎没有,通常情况下,是最好不要离开自己的视线的,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的义务就包括保护孩子的人身权利,在有监护人的情况下,还发生这种事,恐怕自身的责任更大。
  5月15日下午,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物业工作人员正在处理此事。
  所属社区工作人员称,5月14日,坠楼男童的家属认为物业有责任,安全防护没有到位,而物业觉得自己没有责任,双方因此发生矛盾,至5月15日下午,社区、街道及辖区派出所依然在协调此事。
  每年都有这样的悲剧,为什么?值得所有有小孩的家庭重视,小孩安全意识差,但有探求欲望,和行为能力,所以家长要及早预防,既然知道窗户处有安全隐患,为何不提前要求物业安装防护栏?这种事情完全是可以避免的,难道非要等悲剧发生了,才知道后悔吗?
  这样的悲剧一再重演,妈妈也应该耳闻目睹了吧!也该吸取教训了吧!平平多多教育孩子千万不能爬窗户、单独进入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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