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安全用药常识

2015-05-13 安全知识 265人浏览
药物可以通过胎盘直接影响胎儿,也可以通过影响母体而间接影响胎儿。孕期孕妇可能会罹患一些疾病,在这个特殊时期在给予药物治疗的时候,作为药师应该如何谨慎选药荐药,规避那些慎用、禁用、少用的可能对孕妇和胎儿有影响的药物;作为孕妇,更不可能盲目自我药疗,首先应该咨询医生和药师,遵照医嘱用药。

1胎儿3个时期对药物的敏感性

1.卵子受精后到18天为细胞增殖早期,此期胚胎尚未进行分化,药物影响不表现为致畸,而是导致胚胎死亡、流产,也可能发育不受影响。

2.受精卵18天~3个月的时候,这个时期是胎儿器官发育生成阶段,这一时期胎儿对药物最为敏感,可能出现各种致畸现象。

3.妊娠3个月至足月为胎儿形成期,这一时期中枢神经系统等各系统可因有害药物影响生理功能和发育长成而致畸。

2西药类常见的不良反应

1.致畸: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反应停”事件,导致胎儿肢体、骨骼、耳等发育畸形;激素类药物,像雌激素、雄激素和孕激素会影响胎儿生殖系统的发育异常,这一类药物被列为孕期禁用药物,如黄体酮、乙烯雌酚、雄激素、炔孕酮、炔雌醇、甲羟孕酮、甲基睾丸素等。服用避孕药者,建议在停药3~6个月之后再怀孕,比较安全。

TIPS:反应停事件1959年沙立度胺推出之始,科学家们说它能在妇女妊娠期控制精神紧张,阻止女性怀孕早期的恶心、呕吐,并且有安眠作用,故又被叫作“反应停”。结果诞生了12000多名形状如海豹一样的可怜的婴儿。

2.器官功能损害:氨基糖苷类药物,因抗菌谱广、价格低廉等原因一直沿用至今,如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等,但具有耳毒性和肾毒性。四环素可使新生儿牙齿变黄、牙釉质发育不全、骨骼生长障碍。抗疟疾药物可导致胎儿视神经损害、智力障碍和惊厥。抗甲状腺药物如他巴唑、硫尿嘧啶,可影响胎儿甲状腺功能,造成甲减和甲低等。以上这些药物孕妇均应禁用。

3中药类常见的不良反应

1.消导类:具有消食导滞、消痞化积作用的中成药。孕妇因怀孕之后,饮食和运动较以往发生了变化,常会出现消化不良等一系列症状,大山楂丸、香砂养胃丸、清胃中和丸都具有行气活血、攻下之效,易致流产。

2.理气类:具有舒畅气机,将气行气功效的中成药。如木香顺气丸、气滞胃痛颗粒、十香止痛丸等,因其下气破气行气解郁力强,属于孕妇禁忌药。

3.清热解毒类:具有清热解毒、泻火去火等功效的中成药。如六神丸,孕早期服用可引发胎儿畸形,孕晚期服用易导致智力低下;含有牛黄等成分的中成药,如牛黄解毒片、片仔癀、清热解毒丸等,因其攻下泻火能力较强也易导致流产。

4.理血类:具有活血祛瘀、理气通络等功效的中成药,如七厘散、云南白药、三七片等,这类药物有较强的活血化瘀功效,易致流产。

5.开窍类:具有开窍醒脑功能的中成药,如安宫牛黄丸等,因含有麝香,辛香走窜,易损胎儿之气,可致流产。

6.疮疡剂:以解毒消肿、托里排脓、生肌敛疮为主要功能的中成药,如去腐生肌散、疮疡膏等,因含红花、当归等活血通经之品,可致流产。

7.祛风湿痹痛类:以祛风、散寒、除湿止痛为主要功效的中成药。如虎骨木瓜丸,因其有活血之牛膝及辛热之川乌,都有损胎儿。而抗栓再造丸则因大黄攻下,水蛭破血,故孕妇亦应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