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问题需采取相关对策

2014-07-16 亲子百科 517人浏览

1、政府需要加强食品安全法律建设和法制管理.通过对国外食品安全法律标准的研究、消化,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多层式法律体系,探索和发展既和国际接轨,又符合我国国情的理论、方法和体系.

2、建立新的食品安全政策支持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和管理体制.我们可借鉴世界上一些国家的做法,针对我国国情来建立农业管理部门与食品工业管理部门合一,对农业和食品工业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机构.

3、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起我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使我国食品安全迈上一个新台阶.在制度规范上,建立起食品安全信用的监管体制、征信制度、评价制度、披露制度、服务制度、奖惩制度等,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4、推进体制改革,加强监督队伍建设.为了保证卫生监督的公正,加大食品卫生监督的力度,改革卫生监督体制,集中原来分散的卫生监督职能,撤销市、县级卫生防疫站、公共卫生监督所、劳动卫生监察所,组建新的卫生监督所,承担面向社会的综合卫生监督执法任务.做好发展规划,推动食品行业稳步发展.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法制保障体系、食品安全预警和控制体系、食品安全监管和卫生监督体系三大目标以及具体指标,同时从经费、人员、组织、管理等方面落实目标实现的保障措施,为食品卫生监督工作明确工作的重点和努力的方向.

5、规范食品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深化.将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和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严格执法,对违反《食品卫生法》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坑害消费者的不法生产经营者坚决查处,有力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6、加强现有法律法规的惩罚力度,依法加强权力监督,实施对食品安全的有效保护.各级人大作为地方最具权威的监督机构,依法实施法律监督和经济工作监督,是宪法赋予的职权,应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果断启动监督程序,依法加强监督,及时发现、纠正和撤销违法的危害食品安全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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