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妊娠各时期药物对胎儿的影响
受精后1-2周:药物对胚胎的影响是“全或无”,即要么没有影响 ,要么有影响导致流产 ,一般不会导致胎儿畸形。
受精后3-8周(即停经5-10周):称为致畸敏感期 ,是胚胎各器官分化形成时期,极易受药物等外界因素影响而导致胎儿畸形。如必须用药 ,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谨慎安全用药。如有服药史 ,可在怀孕16-20周进行产前诊断(包括B超),进一步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 ,排除胎儿畸形。
孕中晚期:这一时期是胎儿的器官基本分化完成 ,并继续生长。这段时间药物致畸的可能性大大下降 ,但有些药物仍可能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
分娩前:孕妇最后1周用药应十分注意,因为胎儿成为新生婴儿时 ,体内的代谢系统不完善 ,还不能迅速而有效地处理和消除药物 ,药物可能在婴儿体内蓄积并产生药物过量的表现。如痢特灵会抑制新生儿的造血功能 、造成黄疸 、溶血性贫血等;还有的药物能使新生儿产生低血糖;甚至导致胎儿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