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窘迫危害一:缺氧缺血性脑病 在围产儿死亡顺序中,胎儿宫内缺氧发展成新生儿缺血缺氧性疾病致死者占各种因素的第一位。 临床表现 轻度:出生24小时内症状最明显,淡漠、激惹、兴奋,3~5天后症状减轻或消失,很少留有神经系统后遗症。 中度:出生24~72小时症状最明显,嗜睡、惊厥、肌张力减退、瞳孔小。1~2周后逐渐恢复。 重度:出生72小时或以上症状最明显,昏迷、肌张力低下、瞳孔固定。多留有神经系统后遗症。 诊断 病史:有胎儿宫内窘迫或产时窒息史。 临床表现:意识、肌张力、反射改变,前囟隆起,惊厥等。 胎儿窘迫危害二:脑水肿 脑水肿是指脑内水分增加、导致脑容积增大的病理现象,是脑组织对各种致病因素的反应。缺氧与酸中毒使脑微血管内皮受损,导致其通透性增加,液体渗出形成间质水肿。脑细胞肿胀、间质水肿和血管内皮细胞肿胀都可导致脑血流受阻,从而进一步加重缺血缺氧和脑水肿,形成恶性循环。脑水肿可致颅内高压,损伤脑组织。 临床表现 婴儿出生后数周或数月内头颅快速、进行性增大(正常婴儿最早6个月头围(枕额)增长每月为1.2--1.3cm,本病可快增其2--3倍),同时头颅骨呈圆形,额顶凸出,前囟扩大隆起,颅缝哆开,颅骨变形,叩诊“破壶声”,头发稀少,颞额部静脉扩张,眼球下旋,上部巩膜时常暴露,呈落日状(目如落日)。 患儿精神萎靡,头部不能抬起,严重者可伴有大脑功能障碍,表现为癫痫、呕吐、抽搐、斜视,眼球震颤,语言障碍,肢体瘫痪,共济失调,行走困难,及智力发育不全等。 胎儿窘迫危害三:脑瘫 胎儿宫内窘迫有可能导致缺血缺氧性脑病,症状严重者就可以导致脑瘫。指从出生后一个月内脑发育尚未成熟阶段,由于非进行性脑损伤所致的以姿势各运动功能障碍为主的综合征。 临床表现 患儿突然僵硬:在某些体位,如在仰卧位时给孩子穿衣,屈曲他的身体或拥抱他时感到困难。 松软:婴儿的头颈松软抬不起头来。将他悬空抱时,他的四肢下垂。婴儿很少活动。 发育迟缓:学会抬头、坐和运用双手却迟于同龄孩子,可能用身体某一部分多于另一部分,如:有些患儿常用一只手而不用双手。 进食差:吸和吞咽差。舌头常将奶和食物推出。闭嘴困难。 异常行为:可能好哭、易激怒、睡眠差,或者非常安静,睡得太多,或者3个月时还不会笑。 胎儿窘迫危害四:智力低下 轻度或慢性的胎儿窘迫以及胎儿生长受限的胎儿远期随访,结果显示其后的智力发育低于正常胎儿。智商(IQ)低于人群均值2.0标准差(人群的IQ均值定为100,一个标准差的IQ值为15),一般IQ在70(或75)以下即为智力明显低于平均水平。智力低下则是一般智力功能明显低于同龄水平,同量伴有适应性行为缺陷的一组疾病。 临床表现 一般依据IQ、适应性行为缺陷将MR分为轻度、中度、重度和极重度四级。 轻度MR精神病学又称愚笨。IQ为50~70,适应性行为轻度缺陷。 中度MR又称愚鲁。IQ为35~49,适应性行为中度缺陷。 重度MR又称痴愚。IQ为20~34,适应性行为重度缺陷。 极重重MR又称白痴。IQ低于20,适应性行为极度缺陷。 治疗 训练和康复配合应用医学、社会、教育和职业训练等措施,按年龄大小和MR的严重程度对患者进行训练,使其达到尽可能高的智力水平。 胎儿窘迫危害五:死亡 胎儿宫内窘迫和出生窒息都是围产期死亡及神经系统后遗症的重要原因,占围产儿死亡原因的首位。 当胎儿出现轻度缺血或缺血早期,主要表现为心、脑、以及肾上腺等重要脏器的血管扩张,肝、肾、肠及四肢等外周血管收缩,用以保证重要生命器官的正常功能;当缺血进一步加剧,出现心力衰竭,加上局部血管活性物质的分泌,所有器官的血流量均下降,此时胎儿为不可逆的损伤阶段,危及围生儿的生命。严重者会导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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