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芦荟作为一种药效显著的植物,广泛应用于食品加工。然而,并非所有人都适合食用芦荟,部分乳品已在近期对其包装进行了标注。例如,凡添加有库拉索芦荟凝胶的食品,都必须在包装上注明“本品添加芦荟,孕妇与婴幼儿慎用”,并在配料表中明确标注“库拉索芦荟凝胶”,以及每日食用量不应超过30克等警示语。这是今年卫生部等六部局针对食品中添加芦荟,联合发布的公告要求。
据了解,芦荟因具有药性功能,孕妇和婴幼儿若食用,容易引发身体不适,甚至出现病症。记者在走访广州市场时发现,尽管国家相关部门规定该规定自9月1日起执行,但部分乳品企业已开始执行该规定,如蒙牛等乳品企业。同时,部分乳品企业的芦荟酸奶暂未改换包装。
根据卫生局等六部局的规定,库拉索芦荟凝胶的每日食用量应不大于30克。企业应在其企业标准中规定添加库拉索芦荟凝胶的食品的每日食用量,并在包装上标注每日食用量警示语。若无法确保消费者芦荟日摄入量在安全范围内,应在包装上标注每日食用量警示语。
部分品牌芦荟酸奶已改包装。例如,销售酸奶产品的光明乳业就公告回应称,目前已着手执行加注新标的芦荟酸奶外包装的更换工作,但由于北方市场销量较小执行得较快,南方市场执行起来可能会较慢。
记者上周走访广州各大超市发现,目前仅有少数含芦荟食品的包装上已开始应用这些标识,仍有不少芦荟酸奶产品对其所用芦荟凝胶品种、每日食用量警示语及孕妇、婴幼儿不宜食用尚无一项有标注。
此外,另一款名为“卡士活均奶饮品(芦荟味)活菌型乳酸菌饮料”的产品,记者发现其仅在配料表中写明使用食用芦荟香料,其他与芦荟有关的提醒标注记者均未看到。深圳卡士相关负责人解释说,该产品所添加的“食用芦荟香料”是一种调制香料(芦荟味),并非食用芦荟。
孕妇、婴幼儿食用或易引发急性病症。未标注孕妇、婴幼儿为含芦荟食品的不适宜人群,对这些特殊的消费群体影响大不大?河南中医学院三附属医院妇科副主任医师刘成藏表示,孕妇食用芦荟会诱发出血甚至流产。女性经期食用易使宫凝血瘀、气血不和,导致痛经等不适症状。刘成藏提醒,孕妇和经期中的女性尤应禁止食用芦荟。
有营养学专家表示,婴幼儿脾胃虚弱,如果长时间将芦荟作为食品食用,也会导致胃肠功能紊乱。即使当作药用时,也应谨慎,更不能当做食品经常食用。
总之,芦荟作为一种药效显著的植物,并非所有人都适合食用。孕妇、婴幼儿等特殊消费群体应谨慎食用,以免对身体健康造成伤害。同时,部分品牌芦荟酸奶已改包装,消费者在选购时应注意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