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生育帮
本文由snsnb.com提供上海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副会长、著名儿童心理学家曹子芳,明确表示反对以殴打儿童的方式惩罚儿童。婴幼儿阶段的孩子,从人性角度来说,他们的生存权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而良好的行为和习惯,不是靠体罚这种方式可以培养出来的。体罚意味着父母对孩子教育的无能和弱点。因此,在实施惩罚之前,父母应该首先明确惩罚的目的是帮助孩子更好地成长,而不是维护自己的权威或不切实际的期望。
同样,著名家庭教育专家秦云也提出了在幼儿心理学中,我们需要关注的四个方面:知、情、意、行。你和孩子讲道理,他明白,但这个年龄的心理特征决定了他从意识转变为正确的行为需要一段时间,这是一个过程。因此,父母不要期望你和孩子讲道理,他会自然变好,错误的行为会消失,这是不可能的。
孩子个人的差异性很大,有的孩子自律,有的调皮,有的则容易忘性。因此,我同意家长们说的惩罚因人而异。同样的错误,不同孩子的惩罚方式也不同。例如,内向的孩子可能缺乏自信,以表扬鼓励为主,语言强化可以达到目的。在日本,惩罚是正常的现象。
在这里,我向父母们介绍了日本着名教育学者依田明的惩罚原则,希望能启发你们:
1、发生不正当行为时立即批评 2、明确指出孩子受到惩罚的是什么行为 3、不要采用比较式的惩罚方式 4、不要责备孩子做他做不到的事 5、不要用别人的权威骂孩子 6、骂人的话要简洁,一句话,不要吵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