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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的女职工可按以下程序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
按照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进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生育前已连续缴费10个月以上(补缴时间不计算在内)并继续缴费的。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注:各地区产假天数不同,以各地区规定为准)。
2、生育医疗费用
报销标准一。确认为生育待遇后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医院进行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的部分按核定金额结算)。
报销标准二: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金额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
分娩方式:正常分娩、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分娩方式:难产、多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
本文由来自生育帮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补贴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