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
自2015年1月1日起,四川成都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50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父母特别扶助标准由每人每月280元提高到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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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独生子女父母因意外伤残或死亡不能再生育的,在其年满60周岁时,由所在区人民给予每人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补助。
山东
文章来自www.snsnb.com网站 山东省失去独生子女家庭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月400元。政府确定的特殊补贴标准适用于独生子女伤残夫妇,即城市地区每人每月270元,农村地区每人每月150元。
陕西
陕西对60岁以上失去独生子女的夫妻,每月补贴提高到1000元,一次性补贴达到3万元左右,并为失去独生子女的夫妻提供专门的养老机构,在此期间发生的费用由政府支付。
辽宁
辽宁省对49岁失去独生子女的夫妻补贴标准为:城镇每人每月270元(残疾)、340元(死亡),农村每人每月150元(残疾)、170元(死亡),实行动态增长机制
1、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失独家庭一次性补贴申请手册》,报居委会或社区审议,并向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失独家庭一方死亡的,由子女抚养方作为申请人。
2. 单位初审:审查申请人填写的《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申报手册》,然后核对相应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独生子女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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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管单位审查确认:由申请单位将《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申报手册》及相关材料报主管市局(办)审查确认。
4、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备案:市主管单位审核确认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备案。
5、资金发放:经批准并备案成功后,申请人可在本单位一次性领取补贴。
根据不同的地区,领取失独父母补贴的时间会有所不同,大部分地区在每年年底发放。以北京为例,审核时间为10月至次年1月15日,审核结束后3月前提交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