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后的饮食注意事项

2012-12-03 亲子百科 217人浏览

剖腹产手术后,因有伤口,同时产后腹内压突然减轻、腹肌松弛、肠道蠕动缓慢,易患便秘,饮食的安排与自然产应有差别。剖腹产产妇的营养补充应注意:

产后6小时禁食

剖腹手术后,由于肠管受刺激而使肠道功能受刺激,肠蠕动减慢,肠腔内有积气,易造成术后的腹胀感。6小时后宜服用一些排气类食物(如萝卜汤等),以增强肠蠕动,促进排气,减少腹胀,并使大小便通畅。

产后进食循序渐进

产后1 ~ 2 天,产妇的消化能力较弱,所以应摄入容易被消化的食物,而且不能吃油腻的食物。产后3 ~ 4 天,不要急于喝过多的汤,避免乳房乳汁过度淤胀。产后1 周, 产妇胃口正常,可进食鱼、蛋、禽等,做成汤类食用为宜。

剖腹产后的饮食注意事项

剖腹产术后6小时内禁食。剖腹手术,由于肠管受刺激而使肠道功能受刺激,肠蠕动减慢,肠腔内有积气,易造成术后的腹胀感。6小时后宜服用一些排气类食物(如萝卜汤等),以增强肠蠕动,促进排气,减少腹胀,并使大小便通畅。易发酵产气多的食物,如糖类、黄豆、豆浆、淀粉等,产妇也要少吃或不吃,以防腹胀。

当产妇排气后,饮食可由流质改为半流质,食物宜富有营养且易消化。如蛋汤、烂粥、面条等,然后依产妇体质,饮食再逐渐恢复到正常。术后不久的产妇,应禁止过早食鸡汤、鲫鱼汤等油腻肉类汤和催乳食物,可在术后7~10天再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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