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入职1个月查出怀孕被辞退 职场婚育保障艰难

2023-05-22 11:29:59 作者:sn_ply 298人浏览
  近期,一则新闻引发网友关注。说的是,南京的陈女士入职不到两个月就被开除,单位给出的理由是,陈女士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
  南京的陈女士与某公司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然而2个月后,陈女士收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称其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可陈女士却觉得,是单位故意找茬,遂起诉至法院,认为单位辞退自己,原因是自己在入职后1个月查出身孕。最终,法院以单位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陈女士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判决单位恢复与陈女士的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法规定,雇主在解雇员工时必须遵循合理性原则,并且不得以性别为由进行歧视。然而,在陈女士的案例中,她在怀孕后不久就被解雇,这引发了对于单位是否存在性别歧视的质疑。一些人认为,单位可能因为陈女士的怀孕状态而决定解雇她,违反了她的劳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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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此可以看出该女士其实是遭遇了不公,因为自己怀孕而被公司辞退,公司的做法是完全不对的,因为有规定明确指出: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其工资和福利待遇、予以辞退、单方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女子入职1个月查出怀孕被辞退完全是用人单位的错,用人单位理应被严惩。
  其实,职场上很多女职工都会遭遇类似情况,比如一些公司在招聘时,就会明确问:是否有结婚生育计划,如果女性应聘者坦白回答,很可能就会被淘汰,所以说对于女性求职者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当然诚实守信还是有必要的,但是如何才能保证女性工作者的权益呢?可能还是需要有关法律进一步加强和监管。
  在本次事件中,该女子是否故意骗薪尚未可知,但我们确实可以感受到职场婚育保障的艰难,这不仅是女性的艰难,企业也面临着相关困境。女职工劳动保护法本是为了保护女性的权益,而如果某些有心之人利用这条法律,有预谋地故意隐瞒怀孕事实,公司接受了,那就可以一边拿工资一边悠闲地养胎;如果公司不接受,职工被辞退,就去举报投诉以期拿到赔偿,这对于一些小微企业就是灾难。这使得部分公司在招人的时候,为了尽可能地保障自身利益,给女性求职者设置了各种条条框框,让女性找工作变得更难。

  对于此次事件,有网友戏称其“赢在当下,坑在千秋”。目前,该名女子的做法是否会给后续女性求职造成困难尚未可知,但这个事件的矛盾点却聚焦在企业与员工的关系。对此,笔者认为,矛盾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社会对婚育女性的保障不够完善,当婚育成本基本由企业和员工自己来承担时,矛盾不可避免地会被触发、激化。这意味着,矛盾不能都转嫁给企业和员工,完善职场女性的婚育保障,既能为女性消除“不敢生”“怕失业”的后顾之忧,也能为用人单位减压,让其不再因职工生育带来的亏损问题畏手畏脚。如此一来,能够更好地缓解企业与女性职工之间的矛盾,构建起生育友好型职场环境,从而在全社会营造起积极的生育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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