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海口生育津贴规定介绍!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分享

2024-06-20 15:20:09 作者:sn_lsj 1813人浏览

【2024海口生育津贴规定介绍!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分享】随着多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订,产假、婚假、育儿假、陪产假、生育津贴等均有所调整。进行了调整,根据2024年海南生育津贴最新发放的规定,海口、三亚等地区的生育津贴领取条件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一般只有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和计划生育手术假且生育保险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的生育从业人员,才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则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2024年海口市生育津贴管理规定  

根据2024年《海口市生育津贴规定》,生育津贴按月发放,月标准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当年确定的用人单位生育津贴月标准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当然,海南不同地区规定也不尽相同,具体如下:

1、三亚市

根据三亚市的相关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享受全勤待遇,在用人单位正常发放工资的情况下,生育津贴实际上是对用人单位的一种补偿。女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实际工资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超出部分应支付给女职工本人。

2. 三沙市

在三沙市,女职工怀孕 7 个月以上分娩或者引产的,或者未满 7 个月早产的,享受 3 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3. 儋州市

在儋州市妊娠满 3 个月不满 7 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 1 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满 3 个月不满 7 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 1 个月的生育津贴;男职工施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4. 文昌市

文昌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或者参加生育保险后中断缴费且累计缴费不满12个月的,其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即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因女职工本人原因不符合享受生育津贴条件的,后果由女职工本人承担。

  海口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想在海口领取生育津贴,首先要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同时,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且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退伍军人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符合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的,不受规定的12个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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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 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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