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陕西两地高龄产妇产假延长至一年(附各省二、三胎产假延长政策)

2022-08-06 16:37:02 作者:sn_yy 575人浏览
文章来源生育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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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二胎三胎政策的不断开放,为提高家庭生育力,增加我国新生儿出生人口。对于产假时间政策是不断地延长,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时间基础上,各地方省、市都有出台一定的政策延长孕妇产假。

一、西藏陕西两地高龄产妇产假延长至一年

各省市目前对于高龄孕妇产假时间一般都不会低于158天,如果是二胎或三胎的话,孕假时间就会在158天~350天之间。其中不包括法定休息日和晚婚假,一般从产前半个月开始休息。

对于产假的政策国家是98天的统一标准,各地区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增加时间和补贴费用,此费用一般由省财政直接拨出。高龄孕妇和普通孕妇的产假待遇基本上是一模一样的,并没有实际上的区别。大多数高龄产妇主要是为了生育二胎或三胎,这种情况根据各地区不同的财政情况所提供的政策是有很大差距的,具体以地方实际政策为主!

二、各省二、三胎产假延长政策

河北省:第一个或第二个孩子产假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延长60天为158天,第三个孩子延长90天时间为188天。

浙江省:第一个孩子产假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延长60天时间为158天,第二个或第三个孩子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延长90天时间为188天。

陕西省:第一个或第二个孩子产假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延长60天为158天,婚前参加孕前检查的额外增加10天产假。生育第三个孩子产假在原有的158天基础上再给予6个月产假时间为350天。

宁夏省:第一个或第二个孩子产假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延长60天为158天,第三个孩子延长90天时间为188天。

西藏:从二胎开始,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女方每胎享受一年产假(包含法定产假)

三、生育津贴相关事宜

产假是针对于具有生育险的女职工所设定的,只要在用人单位就都会有生育险也就是俗称的“五险一金”。根据地方政策需要连续或累计缴纳10个月以上的生育险才可以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1、生育津贴:(单位上半年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生育津贴。其中需要注意的是上半年个人平均工资未达到单位平均工资的,按照单位平均工资计算。如果上半年个人平均工资超出单位平均工资按照个人平均工资计算。

2、生育津贴需要女性连续或累计缴满10个月以上的生育险方可领取,若发现单位未缴纳可让其补缴生育险或赔偿损失(单位用人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五险一金属违法行为)。

3、生育津贴还包括住院期间产生的费用和补贴,可以报销如孕期检查、分娩及住院费用并且会有一定的补贴,根据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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