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政策是国家为了保障女性同胞在生育期及流产期的基本权益而出台的社会政策,具有社会保障意义,是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特殊时期给予支持和爱护的具体体现。那么生育保险政策的实施给女性更多的关爱和保障。 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 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 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 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 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 总额的百分之一。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列人企业管理费用。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异地分娩 参保职工因特殊情况需异地生育的,应由用人单位填报《生育保险异地生育申请审批表》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生育医疗费由职工个人垫支,出院后凭《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登记卡》、出院小结、费用明细、发票原件等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符合生育医疗支付项目的费用,定额标准以内的据实报销,超过定额标准的按定额结算。异地生育职工生育小孩两个月后将相关资料交由单位,由单位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待遇。 二胎规定 如果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也就是给发了准生证的,生育保险正常参保且满足最低缴费期限, 同样享受产假期和生育保险待遇的,报销的流程应该和第一胎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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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生育保险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的补充行为: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 X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①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 晚育假增加15天; ④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⑤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⑥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
生育保险条例有哪些呢? 异地分娩规定: 参保职工因特殊情况需异地生育的,应由用人单位填报《生育保险异地生育申请审批表》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生育医疗费由职工个人垫支,出院后凭《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登记卡》、出院小结、费用明细、发票原件等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符合生育医疗支付项目的费用,定额标准以内的据实报销,超过定额标准的按定额结算。异地生育职工生育小孩两个月后将相关资料交由单位,由单位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待遇。 二胎生育保险规定 如果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也就是给发了准生证的,生育保险正常参保且满足最低缴费期限, 同样享受产假期和生育保险待遇的,报销的流程应该和第一胎是一样的。 发放标准 女职工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晚育假增加30天; (3)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男职工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 = 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 (天)× 10 (天)。 |
生育保险政策: 与养老保险不同,生育保险只有单位缴纳,个人是不用缴纳的,每个地区的缴纳比例略有不同,北京地区目前是0、8%,缴纳的比例并不高。单位为女性缴纳生育险之后,女性从开始怀孕到分娩结束后一段时间,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 无论是女性还是男性员工,单位都要为其缴纳生育险,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倡导男女公平就业,减轻就业单位对女性的歧视状况;二是如果男员工的妻子没有工作,则产检及生育费用可以在男方单位报销。 待遇条件及发放标准 (1)女职工:凡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有生育指标的育龄产妇,在生育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和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三项之和。 生育津贴:本人生育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难产、剖腹产报销3、5个月;多胞胎,多一胎在3、5个月基础上增加15天;正常分娩报销3个月;4个月以上流产报销1、5个月;不满4个月流产报销1个月、 女职工晚育并持有《独生子女光荣证》者,在原生育津贴基础上再增加40天; 生育医疗费(限额支付):剖腹产,3500元;难产或多胞胎,2800元;正常分娩,2000元;4个月以上流产,1500元;不满4个月流产,900元。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难产或剖腹产或多胞胎,1300元;正常生育,700元;流产,400元。 另外,女职工如果是计划外流产的,还可享受计划生育手术费用限额报销,不享受生育津贴、医疗费和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
生育保险报销金额: 1、缴费基数:以用人单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的基数为主。 2、缴费规定:个人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每月按缴费基数0.8%的比例缴纳。 3、生育生活津贴期限:可享受3个月生育生活津贴的包含:(1)妊娠7个月以上生产的(包含7个月)(2)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可享受1个半月生育生活津贴的包含: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可享受1个月生育生活津贴的包含: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 4、生育生活津贴标准 (1)从业妇女按生产或者流产当月所缴费的基数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2)自由职业者(包含个体商户),所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最高不能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次。 (3)失业妇女如果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可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发放标准如下:例如:25岁职业女性,月收入2500元,按正常情况生育,可享受3个月每月2500元左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外加生育医疗费补贴2500元,共计约10000元。 (4)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200元。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享受400元。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或不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2500元。PS:生育妇女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才能享受以上标准,如果没有缴纳生育保险就不能享受以上待遇,如果有生育保险,要在当地的社保中心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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