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24产假新规解读!产假总共为158天】山东产假多少天 2024年新规定
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七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 7 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不满 4 个月流产的,产假为 15 天;怀孕满 4 个月流产的,产假为 42 天。
山东省产假总天数
山东省产假总天数为 158 天。
1、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 98 天产假。
2、根据地方规定,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7天。
因此,山东省女职工可享受 158 天产假。
生育二胎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有哪些
1、生育医疗费用,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过规定限额的医疗手术费和药费(包括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费)由职工个人承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的疾病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医疗费按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病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以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如何计算产假期间辞退职工的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不满一年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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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得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