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24育儿假新规解读!工资和福利保持不变】为了更好地促进中国的生育,许多地区开始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并推出了一系列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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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育儿假条例
根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护理假为十五日。在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可享受十天的育儿假。
在婚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期间,工资和福利保持不变,不影响晋升。
妇女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享有特殊劳动保护,并可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获得帮助和补偿。
医疗卫生机构也要对育龄群众开展优生宣传教育,为育龄妇女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承担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规范不孕不育治疗服务,依法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加强服务监管。不孕不育患者治疗相关疾病的费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支付。
福建省育儿假规定
福建省规定,夫妻在孩子年满 3 周岁前,每年可享受 10 天育儿假,但很多人对此表示担忧。一方面,这 10 天假期能否得到充分保障,要看企业的执行情况;另一方面,一些家长认为,休假是否会影响工作表现也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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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在了解政策后,大家都表示期待 "新假期 "能让父母有更多时间陪伴孩子,有助于提高全社会育龄夫妇的生育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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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三孩政策调整后特定人群的生育需求,《条例》对我省生育情况进行了修订,充分保障再婚夫妻的生育权利,明确再婚夫妻再婚后生育子女的,不予合并。同时,规定已生育三个子女的夫妻,在一个子女死亡或者伤残的情况下,可以再生育相同数量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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