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气愤了!女教师哺乳期被学校调岗为保洁

2024-03-12 09:29:20 作者:sn_lsj 540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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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www.snsnb.com网站
  广州——近日,广州法院对一起涉及哺乳期女教师权益的劳动争议案件作出判决,判决某小学支付受害者谢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及拖欠的工资,总计高达五万余元。此案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凸显了对女性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权益保护的必要性。
  据悉,谢某自2014年起在某小学担任教职,2020年底,她因生育申请产假和哺乳假。然而,当她在2021年3月30日产假结束后向学校提交返岗申请时,却遭到了出人意料的待遇。
  学校以无教师岗位为由,将她调岗至校园门卫及校园清洁工岗位,对此,谢某明确表达了不同意。
  然而,令人震惊的是,在谢某哺乳假尚未结束的情况下,学校于2021年6月15日向她发出了通知书,明确表示双方的劳动合同将于2021年7月10日到期,且不续签。这一决定让谢某感到愤怒和无助,她选择通过劳动仲裁机构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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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法院审理,认为学校在谢某哺乳期内终止双方劳动关系的行为,违反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构成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院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规,作出了上述赔偿判决。
  这一判决不仅为谢某维护了合法权益,更是为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女性劳动者树立了正义的典范。法律专家表示,此案的判决彰显了法律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特殊保护的坚定立场,对用人单位具有警示作用。
  法院强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法院也提醒广大劳动者,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此案,谢某表示将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希望社会能够更加关注女性职工的权益保护问题。她表示:“作为女性职工,我们有权享受法律赋予的特殊保护。我希望通过此案,能够引起更多人的关注,让女性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得到更好的保障。”
  此案的判决不仅是对谢某个人权益的维护,更是对广大女性职工权益保护的积极推动。法律界人士呼吁,用人单位应增强法律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女性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也应加强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为女性职工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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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此案的成功判决为女性职工权益保护树立了新的里程碑。它提醒我们,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有力武器,只有依法维权,才能让正义的天平倾斜于弱势一方。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女性职工的权益保护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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