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生育津贴和工资可以同时领取吗?国内试管报销政策详解!

2022-10-25 16:25:41 作者:sn_lsj 257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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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怀孕期间,工资和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也就是说,如果员工在产假期间按照规定领取了生育津贴,那么就不能领取单位的工资,如果产假超过了领取生育津贴的时间,那么这期间的工资就由单位发放,如果员工不符合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工资还是由单位发放。因此,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不可能同时领取工资和生育津贴,而只能领取其中的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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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和工资是否可以同时申领

  既然工资和生育津贴有冲突,就不能同时领取,主要是因为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下面我们介绍一下可以同时领取的两种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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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工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产假工资。
  2、生育津贴主要是指在女职工按时缴纳生育保险的情况下,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产假期间的月平均工资。

  3.只是这两者的支付方不同,一个是用人单位支付,一个是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所以原则上不能同时享受,只能享受其中一个,一般社保局会把生育津贴打到用人单位的账户上,然后由公司发放,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在正常工资中补足,用人单位不能在正常工资之外扣除任何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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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领取工资或生育津贴的条件是: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在本市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按规定在设有妇产科的医疗机构进行计划生育、分娩或流产,符合这些条件的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在提交一系列材料后,申请得到批准,就可以开始领取。

  虽然工资和生育津贴不能同时领取,但无论领取哪一项都是非常好的,可以很大程度上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除了领取生育津贴外,生育保险还可以报销怀孕期间的一系列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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