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家庭有补贴,包括一次性补贴和再生育免费政策。按照城乡统一标准,一次性补助约3万元,其中精神慰藉费约1万元。生活补助费为2万元。对60岁以上失去独生子女的夫妻,每人每月发给1000元的生活补助。
例如,根据陕西省有关规定,对符合生育条件或试管婴儿适应症的失独夫妇,可给予额外补助,政府鼓励符合政策的失独家庭再生育。失去独生子女的夫妻确需进行辅助生育的,卫生部可免费提供一次辅助生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承担。
1、提出申请。失独夫妇需持户口本或身份证到当地区县卫生计生部门领取《陕西省失独家庭免费生育技术服务申请表》,按规范要求填写。
2、审核。区县计生部门按照失独家庭再生技术服务的标准,对失独夫妇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将申请表上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
3、上报:市卫生技术部门签署是否同意实施再生服务的意见后,上报省卫生计生委。
4、审批:省卫生计生部门对我市申报的免费生殖技术服务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省卫生计生委将下发《陕西省免费为独生子女家庭提供再生育技术服务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