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领取标准一览!2022各地最新生育津贴政策

对于就业的在职女性来讲,怀孕是他们要暂时离开岗位一段时间的,就是在怀孕7个月以后会有三个月的产假,在她们休息的这段时间,虽然没有给公司提供劳动,但是如果缴满了12个月的生育保险的话,是会有生育津贴的补助的。

生育津贴领取标准一览!2022各地最新生育津贴政策

2022年深圳生育津贴补贴标准一览(附深圳生育险产检项目)

深圳生育津贴是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实际得到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高出部分,不做扣除。

2022年深圳生育津贴补贴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只要符合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女职工生育、流产的,可以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计算公式】: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五条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深圳生育津贴怎么申请

一、领取条件

职工分娩/终止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累计参加职工生育保险满1年;职工分娩/终止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上月,正常参加职工生育保险。职工分娩/终止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当月至休假结束当月由同一用人单位为其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用;用人单位已按规定向职工逐月垫付生育津贴。

二、领取情形

1、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年,用人单位向其垫付生育津贴后领取:

2、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单位在为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并向职工垫付生育津贴后1年内领取。

三、领取资料

情形一:

1、深圳市生育保险津贴申请表;

2、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

3、医疗机构诊断证明;

4、婴儿出生或者死亡证明;

5、符合计划生育规定证明;

6、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的凭证。

情形二:

1、情形一所需资料;

2、相关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或者用人单位的招录证明;

3、职工就业期间的工资支付凭证;

4、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机构代码证。

四、领取流程

领取流程:用人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深圳社保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即可。符合生育津贴支付条件的,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支付;不符合支付条件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不予支付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和依据。

深圳生育津贴补贴多少天

按国家现有政策规定,女性生育基本产假是98天,一般城市的生育津贴也是按照这个天数来发放的,但所能享受的产假天数并不只有基本的98天。

深圳的产假天数规定:

1、奖励产假:80天;

2、基本产假:顺产一胎98天,剖腹产128天,多胞胎的每多一胎增加15天,另 外,做计划生育手术有1至14天的假期,流产或者终止妊娠有15至75天的假期。

依据广东省计生条例的相关规定,奖励假期间职工是不享受生育津贴的,也就是说在计算生育津贴天数时,只有基本产假的天数才能计算,一个女性的产假最少有178天,但其中能享受生育津贴的天数只有98天,另外80天由单位发放产假工资;配偶的陪护假是15天。

奖励产假享受生育津贴吗?

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值得注意的是,80天内的奖励产假不享受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

深圳生育险产检项目

第一次检查:建立《深圳市母子保健手册》;尿HCG、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超声常规检查、胎盘成熟度检查、血红蛋白电泳试验;

第二次检查:产前检查、血型、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3项、肝功能6项、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血糖、唐氏筛查项目;

第三次检查:产前检查、尿常规、超声常规检查、胎儿脐血监测和胎盘成熟度检测;

第四次检查:产前检查、尿常规、血糖筛查;

第五次检查:产前检查、尿常规、ABO抗体检测;

第六次检查:产前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超声常规检查、胎盘成熟度检测;

第七次检查:产前检查、尿常规;

第八次检查:产前检查、胎心监测、尿常规;

第九次检查:产前检查、尿常规、超声常规检查、胎盘成熟度检测、血常规、肾功能3项、肝功能6项、胎心监测;

第十次检查:产前检查、胎心监测、尿常规;

第十一次检查:产前检查、尿常规、超声常规检查、胎盘成熟度检测、胎心监测;

第十二次检查:产前检查、胎心监测、尿常规。

深圳男职工申请生育津贴

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3个理由:

1、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执行的,按照规定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劳动事实关系,不分男女,均应参加生育保险,属于强制执行。因此男职员必须参加生育保险。

2、生育不仅仅是一种个人行为,更是一种社会行为,女职工生小孩是为社会生产新的劳动力,属于劳动力的再生,因此,生育的医疗费用理所当然应该由全社会来分担,所以男性也应该要生育医疗保险。

3、男职工进行规定计划生育技术手术亦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还可以领取一次性生育津贴,所以男职员必须要参加生育保险。

2022北京生育津贴计算方式及申领条件标准!(附生育津贴申请流程)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

生育津贴能领多少钱?

生育津贴包括分娩类津贴和引、流产类津贴。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

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指女性参保职工发生引、流产或分娩的自然年度中,申领人所在用人单位首次进行缴费基数核定之月全部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之和除以参保职工人数。

其中,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北京2016年月平均工资为7706元),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北京女职工生育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可另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再增加假期1-3个月。也就是女职工最少可享128天产假,最多可有7个月产假。

特别提醒:女职工与所在单位协商延长产假期间,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举例:一名女职工所在单位上一年月缴费平均工资是5100元,她生育前后共128天产假。那么她享受的生育津贴的标准就是5100元除以30,再乘以128,则她在产假期间共可得津贴21760元。

生育津贴按什么标准发?

生育津贴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也就是说,如果生育津贴低于本人生育休假期间应享受的个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用人单位必须补足;如果生育津贴高于本人生育休假期间应享受的个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必须全额发给个人。

特别提醒:职工生育津贴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举例:一名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80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8500元,其中的500元差额需要用人单位补足;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80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7500元,超过平均工资的500元用人单位不能克扣。

夫妻双方只有一方参加生育保险怎么办?

如果只有女方参加了生育保险,其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均可享受; 如果只有男方参加了生育保险,女方不能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但男方可享受15天的陪产假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特别提醒:夫妻双方均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只能在女方所在单位申领。

生育津贴怎么申领?

北京社保中心统一了生育津贴的申领过程,全套流程如下:

1、提交材料:首先要进行报表填报,登录社保网上平台(www.bjrbj.gov.cn/csibiz),通过“下载专区”-“表格下载”-“社会保险支付”-“生育保险各类表样”项下,下载、填写并打印《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2份。

分娩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北京户籍人员提供《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或《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第三个及以上子女)原件。

2.非北京户籍人员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或《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原件;如在2012年1月1日以前分娩或引、流产的,需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出生医学证明》和《医学诊断证明书》若为非中文材料需提供翻译公司出具的翻译文件,并同时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不在本市长期居住的外埠户籍参保人员,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及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一年内有效)。

引、流产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2、去经办机构办理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提交材料后,领取《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待遇核准表》并签字确认。

3、待遇发放:选择单位发放的,于申领次月中下旬收到生育津贴款项后应及时支付至申领职工本人; 选择银行代发的,款项于次月中旬发放到申领人个人账户。

企业未给职工上生育险怎么办?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未及时缴费或未足额缴费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津贴领取的标准是什么(附详细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很多人叫它“产假工资”,其实是不尽相同的,生育津贴是国家和社会给予生育期间的女职工经济补贴,也是一种生活保障。

要想明细生育津贴的计算标准,我们先了解几个与生育津贴领取相关事项或条件。

1、生育津贴的申领:绝大部分情况下,生育津贴的申领是由工作单位进行申请办理,生育津贴核算完毕后,社保部门打款至公司账户,再由公司支付给个人。但也有的省市个人也可以进行生育津贴的申领,所以具体申领流程还要咨询当地相关社保部门。

2、生育津贴的发放政策:通常规定是“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生育津贴标准低于本人休产假期间应得工资的(也就是产假工资),差额部分由单位另行支付;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的,则生育津贴单位须全额发放给本人。生育津贴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3、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金额=单位职工缴纳社保的平均月工资基数÷30×应休产假天数

需要注意:公式中单位职工缴纳社保的平均月工资基数各地的衡量标准不同,有的省市是以上年度的单位社保缴纳的平均月度工资为基数,有的则是按照分娩当月缴纳的平均数为基数,如北京则是按照上一年度单位职工社保缴纳的月工资平均数为基数。

4、生育津贴的报销时间:生育津贴的报销流程比较繁琐,一般在生产后的60-180天内可以申请办理,各种单据提交并申请后,大约2个月左右的时间可以报销打款下来。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的区别_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能同时领取吗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1、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2、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的区别

1、发放主体不同

生育津贴的发放主体是社保机构,而产假工资,则是女性生孩子期间,公司给女职员发放的工资,发放主体是公司。

2、性质不同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产假工资:公司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所发放的产假工资。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3、范围不同

生育津贴里包含产假工资。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能同时领取吗

虽然说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但是在实际中往往会合二为一,也就是说很多公司是没有产假工资的,只是发放了生育津贴。但一般来说,如果生育津贴低于员工平均工资水平,那么公司需要补足差额;如果生育津贴高于员工的平均工资水平,那么公司就不需要向员工支付额外的产假工资了。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假期天数

按照我国的劳动法,如果公司没有给女职员缴纳生育保险,或者因为缴纳的时间不够,不满足领取生育津贴的标准,那么公司是需要为女职员发放产假工资的。所以说生育津贴和工资是不能同时领取的。

武汉生育津贴2022最新政策汇总一览!(火速收藏)

在职女性怀孕后最想知道的就是关于生育津贴的发放情况,因为这关乎着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了解武汉生育津贴2022最新政策,一起来看看吧。

一、多久可以享受待遇

用人单位参加我市生育保险,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从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参保职工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新参保单位职工须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由医保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

二、具体包含哪些项目

包括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其中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所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品费、产后访视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术、流(引)产、绝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怎么办理生育就医登记及费用结算

参保职工在诊断妊娠后,生育或实施流引产、计生手术前,应及时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参保人通过本人手机支付宝或微信“武汉人社”小程序申请。参保职工通过本人手机支付宝或微信搜索“武汉人社”,选择小程序进入,在“其他业务”栏目下选择“生育就医登记”。

生育就医登记申请审核通过后,参保人可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持男职工社会保障卡)到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刷卡结算。

四、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支付标准

(一)门诊产前检查医疗费用限额,标准为700元,其中,首次产检费用限额185元。

(二)分娩和流(引)产医疗费用定额标准

1、顺产、三级医院2500元、二级医院2200元、一级医院2000元;

2、助娩产:三级医院28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2100元;

3、剖宫产:三级医院3900元、二级医院3100元、一级医院2600元;

4、人工引产:三级医院2000元、二级医院1700元、一级医院1400元;

5、住院人工流产: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1000元;

6、门诊人工流产:三级医院6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450元;

(三)计划生育手术费限额标准

1、放置宫内节育器80元,取出75元;

2、皮下埋植术100元,取出55元;

3、输卵管结扎术1500元;输精管结扎术500元。

五、生育医疗费用现金报销需要资料

①医疗终结后30日内携申报资料到单位参保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②在非武汉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施生育分娩、流(引)产、计生手术的书面申请;

③填报《武汉市医疗生育保险报销申报表》;

④提供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及住院费用清单原件,出院小结、病案首页、门(急)诊病历、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手术记录和麻醉记录(手术患者附报);

⑤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⑥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及申请资料

用人单位应在职工产假、护理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凭(1)《武汉市医疗生育保险报销申报表》;(2)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产的提供门诊病历复印件;(3)未办理生育就医登记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到职工参保单位所在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待遇申领手续。

七、生育津贴及护理假津贴按什么基数核发

(一)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实际申报缴费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日计算;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其配偶生育当月男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实际申报缴费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日计算。

(二)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前12个月以及男职工配偶生育前12个月职工变动工作单位的,其生育津贴或护理假津贴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前12个月以及男职工配偶生育前12个月内该职工工作过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加权平均数计算。

(三)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据实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实际缴费金额与应缴费金额产生的待遇差额由用人单位负担。

(四)用人单位缴费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时间内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八、生育津贴及护理假津贴的计算标准

1、正常分娩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2、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的,产假为45天;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产假为98天;

3、男职工享受15天护理假津贴;

4、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津贴天数;

5、护理假津贴=日支付标准*15。

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医疗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二)男职工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开始享受;

(三)男职工配偶未就业。

十、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待遇范围及支付标准

(一)生育医疗费包括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因怀孕、生育所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品费、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术、流(引)产、绝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生育医疗费用标准按《武汉市职工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支付标准》规定的定额执行。医疗费用在定额以内的,按实际支付;医疗费用高于定额的,按定额支付。

(三)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其他保险或参加了外地医保的,生育时只能享受一种保障待遇。

(四)因紧急情况在武汉市非定点医疗机构和外地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在产后或流(引)产术后3个月内向辖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现金报销。

十一、怎么领取及查询

(一)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由用人单位领取,用人单位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首页地区栏选择武汉市-(法人)武汉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上业务-单位网上综合查询-单位往来结算单打印)、个人通过(手机支付宝或微信“武汉人社”小程序里的“生育保险待遇查询”模块查询)查询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金额,出账后5个工作日划拨到单位账户。

(二)生育人员领取拨付到社保卡金融账户的生育费用时,可凭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制卡银行各营业网点领取现金。

十二、未婚生育能否享受生育保险

不能,根据《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73号)规定:不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十三、生育第三孩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不能,根据《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73号)规定:不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十四、生育津贴和产假期间的工资怎么核发

根据《关于转发<湖北省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的通知》(武医保[2019]67号)规定:生育津贴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于支付女职工在产假、计划生育休假期间的工资。女职工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全额计发,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可以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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