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一般与产假天数和个人以前获得的平均收入密切相关。
实际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公司上年度职工月平均收入处女膜30天*产假天数
其中,休假天数的实际规定如下。
1. 正常产假为158天(自然天数)
2. 晚孕者可增加15天的产假
3. 难产或剖腹产的妇女可以增加15天的产假。
举个例子,一个顺产的孕妈妈,月工资6000元,那么她可以申请的生育津贴总额等于6000/30*158=31600元,生育津贴会按月发到社保卡上,必须在银行开立账户。
另外,符合晚育条件的初产妇可以增加一个月领取生育津贴,符合剖宫产医疗条件的初产妇可以增加半个月领取津贴。具体发放规范以参保地的实际规定为准。
1. 出生登记。带上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让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就诊登记,并确定孕检和分娩医院。
2. 准备好相关材料。生完小孩后,准备好独生子女证、医疗登记表、出院小结、结婚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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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申请领取。将相关材料交到当地社保局申请领取;或直接将材料交到公司负责人处,由公司出面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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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放待遇。符合发放条件的,由社保局根据实际情况核定可以发放的待遇,然后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待遇的发放。
一般来说,生育津贴与个人月平均工资和产假天数直接挂钩,一般需要连续缴纳几个月的生育保险才能达到领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