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适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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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症状或症状轻微、无严重基础疾病的感染者。
(2)基础疾病处于稳定期,没有严重的心、肝、肺、肾、脑等重要器官功能不全而需要住院治疗的感染者。
II. 家庭环境要求
(一)家庭治疗患者应尽可能住在家中相对独立的房间内,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使用独立的卫生间。
(二)家中应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如温度计(用于感染者)、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和消毒产品以及带盖的垃圾桶。
III. 管理要求
(一)对社区(村)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要求。
1. 建立联系。发挥各地区社区(基层)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的组织、动员、指导、服务、保障和管理的重要作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咨询电话,告知居家治疗注意事项,并将居家治疗人员纳入网格化管理。对空巢独居老人、基础疾病患者、孕妇、血液透析患者等特殊人群的居家治疗,建立台账,保障必要的医疗服务。
2. 给予指导。家庭治疗患者应按说明书要求进行抗原检测,必要时请基层医疗机构给予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对有需要的患者给予必要的全科治疗和口服药物指导。
3. 协助求医。社区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旦接到在家治疗的人员要求协助安排外出就医的请求,应及时了解其主要病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指导急危重症患者的紧急救治,并协助做好闭环,尽快转入相关医院治疗。应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上级医院与城乡社区之间的快速转诊通道。
4. 4.心理援助。以县、市为单位,建立畅通的心理咨询热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应主动将心理咨询热线告知家庭治疗人员,方便他们寻求心理支持和心理帮助。对发现的较严重的心理或精神健康问题,可向当地(市、县)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报告,必要时转诊。
5. 个人保护。与家庭治疗人员接触时,应保护好自己,尽可能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二)居家治疗人员的自我管理要求。
1. 健康监测和对症治疗。家庭治疗人员应每天早晚各测一次体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对发热、咳嗽等症状进行对症治疗或口服药物。必要时也可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联系,或通过网络医疗形式向有关医疗机构咨询。没有症状的人不需要用药。家庭治疗的患者在服药时,一定要按照说明书用药,避免盲目使用抗菌药物。如果有基础疾病,在病情稳定的情况下,不需要改变基础疾病的用药剂量。
2. 转诊治疗。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可通过自驾车或120救护车转诊到相关医院进行治疗
(1) 呼吸困难或呼吸急促。
(2)用药后体温持续超过38.5℃,超过3天。
(3) 明显恶化且无法控制的预先存在的基础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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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儿童出现嗜睡、持续拒绝进食、喂养困难、持续腹泻或呕吐的情况。
(三) 对在家治疗的人的自我管理要求。
1. 健康监测和对症治疗。家庭治疗人员应每天早晚各测一次体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对发热、咳嗽等症状进行对症治疗或口服药物治疗。必要时也可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联系,或通过网络医疗形式向有关医疗机构咨询。没有症状的人不需要用药。家庭治疗的患者在服药时,一定要按照说明书用药,避免盲目使用抗菌药物。如果有基础疾病,在病情稳定的情况下,不需要改变基础疾病的用药剂量。
2. 转诊治疗。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可通过自驾车或120救护车转诊到相关医院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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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呼吸困难或呼吸急促。
(2)用药后体温持续超过38.5℃,超过3天。
(3) 明显恶化且无法控制的原有基础疾病。
(4) 儿童表现为嗜睡、持续拒食、喂养困难、持续腹泻或呕吐。
(5) 孕妇表现为头痛、头晕、心慌、憋气或腹痛、阴道出血或流液、胎动异常等症状。
3. 控制外出。除非有必要,家庭治疗人员不应外出或接受访问。对确需外出就医的人员,应全程提供个人防护,点对点到达医疗机构,就医后点对点回家,尽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 个人保护。家庭治疗患者应尽量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如果家庭治疗人员是母乳喂养的母亲,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可以继续给婴儿哺乳。
5. 抗原自我检测。家庭治疗人员要按照有关防疫要求进行抗原自检,并报告结果。
6. 感染预防和控制要求。
(1)每天定时打开门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如无自然通风条件,可采用排风扇等机械通风。
(2) 对厕所和浴室等共用区域进行通风和消毒。
(3) 在准备食物时,饭前饭后,或摘下或戴上口罩时,要洗手或消毒。
(4) 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捂住口鼻,或用手肘内侧,并将用过的纸巾扔进垃圾桶。
(5) 不要与其他家庭成员共用生活用品,餐具使用后要清洗消毒。
(6)对家庭治疗者可能接触到的物品表面及其使用的毛巾、衣物、被罩等要及时清洗消毒,对感染者的个人物品要单独存放。
(7)如果家庭共用卫生间,家庭治疗人员应在每次使用后对卫生间进行消毒;如果家庭治疗人员使用单独的卫生间,可每天进行一次消毒。
(8) 用过的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等生活垃圾应装入塑料袋中,放入专用垃圾桶。
(9) 被唾液、痰液等污染的物品要随时进行消毒。
IV. 结束家庭治疗的条件
接受家庭治疗者病情明显好转或无明显症状,自检抗原阴性,连续两次新冠状病毒核酸检测Ct值≥35(两次检测间隔时间超过24小时),可结束家庭治疗,恢复正常生活和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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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获取检测试剂
1. 家庭治疗患者可通过药品网络销售电商购买抗原检测试剂,也可通过所在社区(村)或辖区内的基层医疗机构协助购买。
2. 社区(村)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辖区内需要居家治疗的人群,特别是老年人获得抗原检测试剂提供便利。
II. 检测和结果的解释
1. 家庭治疗人员可根据说明和程序自行进行检测并解释结果,也可联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签约医务人员,在其远程指导下完成检测并解释结果。
2. 必要时,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应按照本手册的要求和程序为机构内的老年人进行抗原检测和结果判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