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产检假期新规解读!产检假不能和产假叠加】武汉市产假规定,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照发女职工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因此,孕妇可根据自身情况,在申诉书规定的时限内到医院进行正常产检。
武汉产假规定
武汉市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和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怀孕第 8 个月,每月可休假 2 天;
4 怀孕 9 个月及以上,每月 4 天假期,但其中 2 天包括在产前假中。
文章来自www.snsnb.com网站文章来源www.snsnb.com网站
本文由snsnb.com提供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 6 条,对怀孕 7 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上夜班,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其一定的休息时间。
文章来自www.snsnb.com网站 此外,对于产假是否需要证明,法律并没有规定,但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有的公司要求提供每次产假预约的复印件,即产假预约单,或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等。总而言之,大家休产假的时候各种资料都要去,有声明总比没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