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 | 产假规定 |
成都 | 成都男职工陪产假(护理假)有20天,一般是在产妇产假期间连续使用,包括双休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都是不变的。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天的育儿假,育儿假视为出勤。 |
绵阳 |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
自贡 | 享受纯母乳假的女职工,须在爱婴医院分娩,出院后三个月内确属纯母乳喂养产妇,并且由爱婴医院出具的《纯母乳喂养证明》的可享受增加的一个月纯母乳喂养产假,并被视为正常出勤。 |
攀枝花 | 在私人企业工作的怀孕职工享有合法的产假时间,在产假期间女职工享有生育津贴。其中对已将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剩余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
泸州 | 生育津贴与产假期间的工资不能重复享受。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后,用人单位不需要发放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 |
德阳 | 产假期间视作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不能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 |
南充 | 怀孕女职工请产前检查假、产假、流产假时用人单位必须批准,且应算作劳动时间,另外,保胎假若有医生开的证明,则按病假待遇。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
内江 |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二选一,生育保险连续缴费12个月以上的,且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的,可享受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158天产假执行,难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每增加一个婴孩增加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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