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糖尿病包含两种情况,一种是怀孕以前就有糖尿病后来妊娠,这种称为糖尿病合并妊娠,另一种是以前血糖正常,妊娠期首次出现血糖高,被诊为糖尿病,这种叫做妊娠期糖尿病。二者的治疗有所不同,但不管是哪一种,一定要引起重视、及时到医院治疗。
孕期的高血糖实际上是包括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孕前的糖尿病。孕前糖尿病有些患者是在怀孕前已经知道自己有糖尿病了,或者有些患者在妊娠的早期也就是前三个月的时候,查血糖已经到了糖尿病的诊断标准也就是空腹血糖大于7.0mmol/L,喝糖之后两小时的血糖达到11.1mmol/L,这种情况都叫孕前糖尿病。
还有一种情况叫妊娠期糖尿病。在怀孕的中晚期诊断出来的糖尿病,这时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和平时糖尿病诊断的标准是不一样的,诊断高血糖的标准就要降低,在孕24到28周,进行糖尿病的筛查,这时实际上并没有达到显性糖尿病的程度,就可以诊断妊娠期糖尿病。
目前中国的人身及糖尿病的诊断标准是空腹血糖大于等于5.1mmol/L,在喝糖之后一个小时大于等于10.0mmol/L,或者喝糖之后两个小时大于等于8.5mmol/L。空腹一小时、两小时,有一个点的血糖异常就可以诊断妊娠期糖尿病了。
首先说其治疗。首选仍然是运动和饮食调整,但如果饮食运动不能控制血糖,则应考虑使用药物降糖。糖尿病合并妊娠的患者,餐前血糖应该低于5.3毫摩尔每升,餐后两小时低于6.7毫摩尔每升,夜间血糖不低于3.3毫摩尔每升,妊娠期糖化血红蛋白(HbA1c)小于5.5%。妊娠期糖尿病,妊娠早期血糖控制不必过于严格,以免发生低血糖,空腹血糖与夜间血糖需控制在3.3到5.6毫摩尔每升,餐后峰值血糖5.6到7.1毫摩尔每升,HbA1c小于6.0%。无论是哪种类型,如果经过饮食和运动管理,血糖仍达不到上述标准的,都应该及时到医院请内分泌科科医生根据不同的情况给与降糖药物治疗。
除了治疗,还要注意监测和随访。如果是在早孕时发现的妊娠期糖尿病,如伴有高血压、冠状动脉硬化、肾功能减退或有增生性视网膜病变者,则应考虑终止妊娠。如果继续妊娠,患者应该在高危门诊检查与随访,孕28周前,每月检查一次;孕28周后每2周检查一次。每次均应作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以及血压和体重的测定。糖尿病孕妇一般应在孕34~36周住院,病情严重,更应提前住院。
如果使用药物仍然不能控制血糖,那就要考虑终止妊娠。出现以下情况,就需要终止妊娠。
母体方面:如糖尿病经治疗后不能有效地被控制时,或伴有先兆子痫、羊水过多、眼底动脉硬化、肾功能减退时,应考虑终止妊娠。
胎儿方面:妊娠合并糖尿病胎儿往往在孕36~38周时死亡,因此为了使胎儿在子宫内死亡的发生率减至最低限度,一般认为需要在37周左右终止妊娠。
还有就是对分娩方式的影响。糖尿病程度较轻,用药后获得控制,情况稳定,胎盘功能良好,胎儿不过大,则可妊娠至足月,经阴道分娩。如果糖尿病病史在10年以上,病情比较严重,胎儿过大,有相对性头盆不对称,胎盘功能不良,有死胎或死产史,引产失败者应考虑剖宫产。新生儿处理:糖尿病孕妇新生儿娩出时应有新生儿专科医生在场,严防这些婴儿出现窒息,需要吸粘液、气管插管和加压用氧等及时的处理。新生儿出生时一定要检查血糖。
所以一旦确诊了孕期糖尿病的患者一定要重视,要积极配合治疗,根据治疗的情况来决定是否继续妊娠,否则将会面临很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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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性怀孕之后,都需要特别关注自己的血糖、血压情况。这是因为女性在孕期非常容易患妊娠糖尿病、高血压。要是孕妇患上了这些疾病,就必须要进行治疗、控制,否则会给胎儿带来很大的伤害。那么,孕期糖尿病的表现是什么?
序号 | 表现 | 说明 |
1 | 头晕 | 很多孕妇头晕都是低血糖导致的,其实在孕妇患了糖尿病时,也容易出现低血糖的情况。所以在孕妇有头晕症状时,就需要去医院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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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经常饥饿 | 孕妇患了糖尿病时会经常的饥饿,这是一个比较典型的症状,不过很多女性在孕期都会食量增加,所以经常饥饿的症状很容易被忽视。因此在孕妈胃口变得很大时,就应该提高警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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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特别容易疲乏 | 孕期女性大多会有疲倦、疲乏的情况,而糖尿病患者也会有疲乏感。要是孕妇的疲乏感持续时间很长,经过休息也不能缓解的话,就要警惕自己患了妊娠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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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口渴 | 口渴是糖尿病的最主要症状之一,而女性怀孕后并不会有口渴的症状。要是孕妇总感觉自己想喝水,而且是没有原因的口渴,就应该及时到医院验血,看看自己是否患了糖尿病。 |
本文由来自生育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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