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湖南,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在子女0-3周岁期间,夫妻双方每年可享受10天的育儿假,这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激发生育潜力、 提高生育水平,促进湖南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长沙作为湖南的省会城市,于2021年12月3日率先对育儿假作出规定,此外,条例修订草案还规定男方享有20天的护理假。
湖南育儿假 2024 年新规定
湖南2024年最新条例规定,依法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3周岁前,每人每年可享受10天育儿假,由职工自由选择假期后向单位提出申请。当然,湖南育儿假除了这些规定外,针对不同地区其政策也有所不同,具体情况如下。
1. 株洲
湖南省株洲市规定,10天假期不能扣除法定节假日和周末,也就是说,育儿假是按照工作日计算的,每年的假期单独计算,不能累计。
2、湘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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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育儿假期间,湖南省湘潭市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得限制员工的晋升、晋级。
3. 衡阳市
原则上,湖南衡阳的员工如果要申请育儿假,必须工作满一年,如果员工在一年内没有休完育儿假,将视为其自愿放弃享受,公司有权拒绝其增加假期,并不给予任何补偿。
4. 邵阳市
湖南省邵阳市符合申请育儿假条件的育龄夫妻,可携带出生证、结婚证、户口本到用人单位申请育儿假,但具体材料需按用人单位规定准备。
5、岳阳
湖南岳阳已经实行了育儿假,所以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其他企事业单位的员工都可以享受育儿假,用人单位不执行相关规定不让员工休育儿假是违法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维护自己的权益。
湖南育儿假何时开始实施
湖南育儿假已于2021年开始实施,但目前只有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才能享受,未婚生育子女的不享受育儿假。
另外,育儿假期间夫妻双方应理解为正常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公司不应人为限制或变相降低员工工资,但育儿假仍应严格按照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休假予以申请审批。
育儿假属于强制性规范设定的新型职工福利假,目前至少已有25个省份出台了地方性规定,其管理可参照年休假管理,但应与年休假有所区别,即职工因个人原因未休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未休育儿假职工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