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的时候,江苏省相关部门就修订了《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然后正式通过审批,在2022年2月份10日正式公布并实施,其中正式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的具体实施办法。
1、女性员工的产假
条例中国明确的规定,只要符合计划生育的夫妻,在原先可以享受国家规定98天产假基础上,延长了60天的产假,所以现目前江苏省的产假=基础产假98天+延长60天产假=158天。其中难产的可以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可以增加15天,多生育一个就多在呢个价15天;其中还支出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延长产假假期。
其中,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延长的产假。2022年2月10日前,女方已经享受原产假的,不再享受实施方案规定的延长产假30天。《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延长的产假,也就是说,如果节假日与国家法定节假日重合,可以继续休假,弥补损失的国家法定节假日。
2、男性员工的陪产假
符合生育规定的夫妻,在女产假期间,男方还享受不少于15天的陪产假。
3、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
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住院治疗期间,独生子女每年享受5天的带薪护理假。可以一次享受,也可以分几次享受。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带薪护理假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独生子女证、父母身份证件、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等资料。
4、育儿假
育儿假是指在孩子未满3周岁之前,用人单位必须给予在职员工一定的育儿假,主要是为了增加孩子与父母相处的时间。江苏省规定,夫妻每年享受10天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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