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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厦门市统计局考勤与请休假规定》,第二章第九条生育假的规定,正常生育的,厦门市内女职工产假为180天,男职工产假陪护假为15天。
厦门产假180天有明文规定
针对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情况,根据医疗保健部门的意见,单位应适当给予产假,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休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休产假42天。
Tips: 厦门市内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等6个辖区都按以上产假规定执行,厦门全面实现产假180天。
产假是带薪的,所以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这是每个人都关心的问题,让我们一起来找出答案。
我国相关规定明确规定了产假的标准,但实际工资与贵公司的基本工资和社保办申报的工资基数有关。以下是国家规定的工资发放标准。
1.产假工资:休假期间工资按病假发放,但需要医院出具相应证明。
2.产前15天休假工资:按实际月工资的80%发放。
3.产后假工资:产假津贴是国家补贴,不等于产假工资。当然,你不可能两者兼得。
4.哺乳假工资:如果哺乳假是六个半月内,发放原工资的80%,如有延长,则为实际工资的70%。
产假期间,工资按女员工出生当月的工资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是指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如果生育津贴低于工资标准,差额部分由企业补齐,高的部分不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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